壹是山東省農村合作醫療跨省報銷比例
報銷比例:
(1)門診報銷
(1)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為50%,每人每年報銷封頂80元;
(2)門診觀察每天最多報銷30元,每年1,000元;
(3)門診大病報銷比例為50%,包括肝硬化、腦血栓及腦出血後遺癥、類風濕性關節炎(活動期)、股骨頭壞死、高血壓伴並發癥、糖尿病、肺心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或組織移植抗排斥治療、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先天性腎上腺增生;
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癥患者以每人每年1,000元封頂線報銷;惡性腫瘤、尿毒癥、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報銷3萬元。
㈡住院報銷
(1) 200元,鄉鎮壹級(壹級)住院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85%。
(2) 500元,縣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為70%。
(3)市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為700元,報銷比例為55%。
(4)省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為50%。
(5)經縣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同意轉診備案,且除縣外市、省定點醫療機構外,統壹報銷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為40%,保障報銷比例為20%。
(6)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中藥飲片和針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藥物非手術療法的報銷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0%。縣級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起付線降低200元,補償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5%。
(7)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兒童疾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嚴重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結核病、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ⅰ型糖尿病;
甲亢、急性心肌梗死、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20種重大疾病在市、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為70%。
(8)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傷害,除按照《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目錄》不予報銷的情況外,住院報銷起付標準為1,000元,報銷比例分段。參保人員年齡在16周歲(含16周歲)至60周歲之間的,報銷比例為20%;
16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按30%的比例報銷。
(9)參合孕婦住院自然分娩、剖宮產補償,自然分娩補償500元,剖宮產補償1,000元。
(10)參保人在同壹參保期、同壹醫療機構多次住院的,第壹次扣除起付線,第二次住院扣除起付線的50%。
參合農民每人每年門診和住院報銷總額為20萬元。
(3)大病報銷
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疾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嚴重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結核病、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死、腦梗塞、結腸癌、直腸癌等。;
新農合報銷20種重大疾病醫療費用後,8000元以下剩余合規費用報銷17%,8000元以上報銷73%,個人年度最高補償限額20萬元。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共同籌資的農民醫療互助和經濟救助制度。它采取個人捐款、集體支持和政府資助的形式來籌集資金。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結論: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提前用於跨省報銷時,比例不受影響。關鍵是看具體報銷地點。如果是在更高級的醫院,比例會適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