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中,“利用互聯網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具有實體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最受關註。只有生產空間,沒有餐飲空間,有實體店嗎?家廚等* * *享受模式沒有實體店。還能做外賣嗎?新規下,第三方外賣平臺模式是否也面臨挑戰?針對這些問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回答了本報記者的提問。
網絡餐飲壹定要有實體店?
“實體店說明有食品生產能力,有執照說明有合法資質。如果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消費者可以在監管下找到責任主體。這是最起碼的制度設計。”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目前部分外賣品牌采用中央廚房模式。中央廚房模式可以統壹原材料的采購和加工,簡化繁雜的初加工操作,簡化操作崗位,專業化流程,有利於提高餐飲行業的標準化和產業化水平。
“17飯”是網絡中誕生的外賣品牌代表,采用中央廚房模式,無餐廳。記者走訪了位於北京市勁松七區725號的“17大米”店,看到其牌匾上寫著“17大米生態廚房”。商店的大門正對著食物入口。記者問他是否可以當場點餐。店員回答:“我們不接受現場訂單。可以用手機預定,還有優惠。”
目前,市場上的中央廚房主要有兩種模式:
“17飯”和“笨熊煮飯”類似於加盟或者合作。壹位曾經和“笨熊煮飯”這個品牌合作過的餐廳老板告訴記者:“我們和“笨熊煮飯”簽了協議,他們提供中央廚房的制作標準。我們用的是我們酒店的證照,我們只負責加工,每個月把錢結清。”記者看到,“17大米”勁松店公布的證照是“北京新春源清真醬肉店”。
上海的“盒馬外賣”是直營的,從食材、加工到配送全流程由外賣品牌自己掌控。去年,“盒馬外賣”在上海拿到了自己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並明確其餐飲服務經營範圍為互聯網領域。這種中央廚房,其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更加明確。
很多消費者認為有實體店就意味著可以在店裏吃飯。中央廚房模式外賣有實體店嗎?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食品安全法》對場所的要求主要是基於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對於是否應該有供消費者就餐的場所沒有限制。《辦法》只是進壹步細化了許可條件,並未對是否應當有供消費者就餐的場所進行限制。
廚房外賣沒有證件怎麽監管?
網絡餐飲的另壹種新模式是* * *廚師享。因為平臺商家都是家庭廚房,幾乎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也沒有實體店,爭議比較大。
有網友對上門廚師的* * *享受模式提出了這樣的質疑,也表達了很多人對上門廚師外賣食品安全的擔憂:“沒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壞了是誰的?”
征求意見稿公布後,記者發現,以“在家享用”模式為軌道開展業務的“鄰居美食”和“亞米小廚”已經從客戶端下線,“覓食”也不再為上門廚師提供外賣服務,只有“回家吃飯”還在堅守。
“回家吃飯”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也在密切關註《辦法》的發布。‘回家吃飯’的模式是* * *享受經濟,不同於傳統的餐飲經營狀態,不適用現有的法律法規。希望政策能給市場創新空間。”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就家常菜* * *模式的監管給出了具體答復:“回家吃飯”平臺上的店鋪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不符合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條件的,可以參照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作坊和食品攤販具體管理辦法執行。
“廚房的食品安全隱患還是很大的。如果沒有買賣,如果送給親戚朋友,法律沒有必要幹預,但如果變成商業行為,涉及到公眾利益,就應該許可。經營者自身也需要控制法律風險。如果真的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有生命危險,個人對所有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註冊公司可以享受有限責任待遇。”劉俊海說。
據“回家吃飯”相關負責人介紹,其在食品安全方面不斷加強自身監管,要求網絡廚師實名認證,持有健康證,廚房環境符合壹定標準。並為消費者在保險公司投保食品安全保險,住院費用最高可達2000元/次。
外賣平臺,哪些業務職責明確?
近年來,網絡訂餐行業發展迅速。據中國烹飪協會統計,2016年全國餐飲收入3.58萬億元,其中網絡訂餐市場規模超過3579億元,占比10%。
網絡訂餐的快速發展主要得益於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快速增長。然而,第三方平臺的快速發展也摻雜了很多黑作坊,帶來了食品安全隱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部分網絡第三方平臺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核不嚴格,導致部分無照經營者在網上經營,部分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宣傳虛假信息,隱瞞和誤導消費者。
在明確商家、第三方平臺和監管部門責任的同時,這份征求意見稿重點細化了第三方平臺的責任: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地審核、實名登記、食品經營許可審核公示、簽訂協議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行為和服務進行抽查監測。
此外,消費者再也不用擔心外賣出了問題找不到商家買單了。《辦法》明確規定,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予以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餐飲服務提供者追償。
“外賣平臺的發展不應該回到蠻荒時代,扶持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外賣食品的經營活動、主體、買賣關系都是真實的,受法律約束。這份征求意見稿進壹步細化了各方責任,再次說明互聯網不比法網大。”劉俊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