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 非法經營藥品 的行為,在我國如果達到了壹定標準的話,那就有可能認定構成 非法經營罪 ,當然《刑法》中並不存在 非法經營藥品罪 ,因此,對非法經營藥品的行為往往會按照非法經營罪的量刑標準做出處罰。 非法經營罪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並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犯非法經營罪 ,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奪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 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九條 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1.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2.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3.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4.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或者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