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建立新賬戶
二、主要會計科目的設置
三、會計業務的處理
第壹,建立新賬戶
當壹個項目開始或壹個企業新成立時,就面臨著建立新賬戶的問題。建立壹個新賬戶並不難。通常要先思考會計科目的設置。在制作憑證的時候,要思考如何為每個科目設置詳細的科目系列。最好采用輔助核算或者直接在會計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
壹般情況下,涉及單位、部門、項目較多的,應采用輔助核算(可根據各會計科目的實際情況采用,不壹定兩者都要)。否則應在會計科目下直接設置明細科目,以簡化工作量。壹般情況下,對於公司總部(涉及公司多、項目多、部門比較穩定)的賬目,使用輔助核算比較合適,而對於單個項目賬戶,最好在會計科目下直接設置明細科目。
根據各公司管理的不同,施工企業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可分為總部集中管理(集中,財務報表由公司直接編制)和項目單獨管理(分散,報表由公司總部匯總)。采用本部門集中管理的企業公司只有壹個賬套,所有項目的賬務都在公司的同壹個賬套中處理。每個項目只負責編制項目成本報告,分析項目成本。分散管理就是對公司的每個項目分別設置賬套。每個獨立項目都有單獨的銀行賬號並單獨進行相關會計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最後公司總部會匯總各個項目的財務報表。
集權的好處是公司總部可以隨時掌握公司各個項目的成本情況,對各個項目的成本實行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有利於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適用於公司總部及附近項目較多的企業。缺點是國外項目的會計數據可能不及時,不能及時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利於建築企業的稅收籌劃。
分權的好處是減少公司總部的會計工作,有利於各項目部及時準確地反映其財務狀況,有利於公司的稅務籌劃。缺點是容易造成項目經理權力過大,滋生腐敗。如果項目財務人員不能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在管理中處於強勢地位,不利於公司的財務管理。分權要求公司任命項目財務人員。財務人員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當的權力,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適用於國外項目多的施工企業。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註意加強公司和項目的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核算、監督和反映職能。
二、會計科目的設置和核算內容
建築企業具有壹定的特殊性,與大多數生產企業有很大的不同。特別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確認上,與產品銷售企業有很大區別。本帖只討論施工合同法規定的施工企業的會計處理,與生產性企業相同的會計在此不討論。
(壹)項目建設相當於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主要核算各個項目的成本和毛利。合同成本和毛利這兩個二級明細科目設置如下。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5)分包費用(項目/部門核算),(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有以下明細科目
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核算)、職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核算)、辦公費(項目/部門核算)、差旅費(項目/部門核算)、財產保險費(項目/部門核算)和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核算)檢驗試驗費(項目/部門核算)、其他單位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材料整理和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核算)、材料盤虧和毀損(項目/部門核算)、采暖費(項目/部門核算)和
2、工程建設-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體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壹定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特別是間接費用,壹些不必要的不能設置。
(二)機械作業本科目主要是針對有單獨設備管理部門的施工企業為各工程提供設備而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進行核算。相當於制造業失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對公司設備建立單機核算,準確核算每臺大型或主要設備和每臺機器班次的消耗成本。
壹般情況下,應設置以下明細賬戶:
工資及附加(部門/設備核算)、燃料動力(部門/設備核算)、折舊費(部門/設備核算)、備品備件及修理費(部門/設備核算)、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核算)。
㈢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按往來單位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告或結算應收賬款計算。
2.應收賬款(按往來單位核算)用於核算施工企業應收的產品銷售款。
3.根據合同和業主對工程質保金的結算,最好對應收質保金設定壹個到期日(按往來單位核算)。
(4)應付賬款
1.應付采購金額(按當前單位核算)用於計算應付采購金額和設備付款。
2、應付分包(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
3.暫估應付賬款(按當前公司核算)科目為暫估科目(包括材料暫估科目和分包工程暫估科目)。
4.應付質量保證金(按當前單位核算)用於計算應付給分包商的質量保證金,最好設置到期日。
(5)工程結算(當前單位/項目核算)根據業主進度報告或工程的簽證信息結算的金額。
(六)主營業務收入(手工賬可以不需要以下明細科目,只需按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1,目標成本
在目標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4)其他直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5)間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稅金(項目/部門會計)
3、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公司管理費(項目/部門會計)
5.公司利潤(項目/部門會計)
工程建設各明細科目核算內容:
1.人工費: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生產工人的各種費用,包括:
(1)基本工資:指支付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補貼:指價格補貼、煤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移動施工補貼等。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指生產工人有效施工日以外的非工作日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轉崗、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停工的工資、女職工哺乳時間的工資、六個月內病假的工資和產假、婚喪假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生產工人福利費(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提取)。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費、修理費、學徒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害健康的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
(6)企業應承擔的養老、失業、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生產工人-新企業會計準則新增內容。
2.材料費:指施工過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等費用。內容包括:
(1)原物料價格(或供應價格)。
(2)材料運雜費:指材料從源頭運輸到現場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壹切費用。
(3)運輸損失費:指材料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失。
(4)采購保管費: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物資過程中所需的壹切費用。
包括:進貨費、倉儲費、場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5)檢驗和試驗費:指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建築裝置進行壹般鑒定和檢驗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建實驗室進行檢測所消耗的材料和化學品的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施工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等專項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指施工機械作業中發生的機械使用費、機械安裝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臺班單價由以下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工程機械原值和購置資金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逐步回收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用:指施工機械按照規定的大修理間隔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定期修理費用:指施工機械除大修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排除故障的費用。包括為保證機械正常運轉而隨機提供的更換設備和工具及附件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時日常維護所需的潤滑和擦拭的材料費用,機械停滯時的維護和保養費用。
(4)拆除費用和場外運費:拆除費用是指施工機械在現場安裝和拆除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行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架設和拆除費用;場外運費是指施工機械從停放地運輸到施工現場或從壹個施工現場運輸到另壹個施工現場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和架線費用。
(5)人工費:指隨車司機(司爐工)等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以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度工作臺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固體燃料(煤、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水、電等。施工機械在運行過程中消耗。
(7)養路費和車船使用稅:指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工程機械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和年檢費。
設置“機械作業”科目的機械使用費,是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向各項目部收取的機械臺班費,以上內容只需在“機械作業”科目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費(預算中稱為措施費)是指非工程實體在項目建設前和建設過程中為完成項目建設而發生的費用。
包括內容:
(1)環保費:指施工現場為滿足環保部門要求所需的壹切費用。
(2)文明施工措施: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的壹切費用。
(3)安全施工費: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的壹切費用。
(4)臨時設施費:指施工企業為建設工程施工必須設置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生活、生產臨時設施的費用。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設施房屋及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道路、水、電、管道等臨時設施和規定範圍內的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建、維護、拆除或攤銷費用。
(5)夜間施工費:指夜班補貼、夜間施工效率降低、照明設備攤銷、夜間施工照明用電。
(6)二次裝卸費:指因施工場地狹窄等特殊情況而產生的二次裝卸費。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拆費用:指機械進、出、拆從停車場或從壹個施工現場到另壹個施工現場的運輸、中轉費用,以及機械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試運轉及輔助設施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指各種鋼模板、木模板及支架的支撐、拆除和運輸費用,以及模板及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用:指各種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和運輸費用以及施工所需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竣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指竣工驗收前的竣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指在正常情況下為保證工程施工而采取的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根據各公司管理的不同,施工企業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可分為總部集中管理(集中,財務報表由公司直接編制)和項目單獨管理(分散,報表由公司總部匯總)。采用本部門集中管理的企業公司只有壹個賬套,所有項目的賬務都在公司的同壹個賬套中處理。每個項目只負責編制項目成本報告,分析項目成本。分散管理就是對公司的每個項目分別設置賬套。每個獨立項目都有單獨的銀行賬號並單獨進行相關會計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最後公司總部會匯總各個項目的財務報表。
集權的好處是公司總部可以隨時掌握公司各個項目的成本情況,對各個項目的成本實行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有利於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適用於公司總部及附近項目較多的企業。缺點是國外項目的會計數據可能不及時,不能及時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利於建築企業的稅收籌劃。
分權的好處是減少公司總部的會計工作,有利於各項目部及時準確地反映其財務狀況,有利於公司的稅務籌劃。缺點是容易造成項目經理權力過大,滋生腐敗。如果項目財務人員不能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在管理中處於強勢地位,不利於公司的財務管理。分權要求公司任命項目財務人員。財務人員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當的權力,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適用於國外項目多的施工企業。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註意加強公司和項目的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核算、監督和反映職能。
分散管理意味著“對公司的每個項目分別設置賬戶。”每個獨立項目都有單獨的銀行賬號並單獨進行相關會計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最後公司總部會匯總各個項目的財務報表。"
這種分散管理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有利於稅收籌劃,各項目財務狀況清晰,便於分析和管理,及時發現項目存在的問題和可能出現的問題。但是,缺點也很明顯。
在保持項目獨立性的基礎上集中力量應該也是比較理想的方式,但是需要財務軟件的支持。
1.銀行賬戶是根據總部的需要開設的,不是根據項目開設的。銀行賬戶過多的存在,壹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財的難度和風險。
兩個。在總部統壹核算中,按項目設置會計人員;財務軟件需要實現壹些內部部門的核算功能。即在壹個統壹的賬套中,各個項目(或部門)相對獨立,具有獨立總賬報表等獨立賬套的特征,但也在總部的統壹核算之內。每個具體項目的會計人員負責本項目的會計業務。在帳套中,總部是平衡項目的內部會計部門。與項目部門壹起,總部是公司的總帳套。
3.每個項目資金劃分的獨立性。通過在內部財務核算中設置“內部銀行存款”科目,實現各項目部資金的獨立性。內部部門核算分為項目部、公司總部、公司三個部分。對於公司整體而言,其資金由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構成;項目部和公司總部的資金由“內部銀行存款”構成;項目部與公司總部之間的“內部銀行存款”合計數為零,因此該“內部銀行存款”科目不會影響公司的整體財務數據。
有點抽象,比如從公司成立的地方來說:
1.公司收到註冊資本100。
借:銀行存款-公司100貸:實收資本-公司100。
2.某建設項目A上馬,總部撥款40元,壹般是內部借款的形式,收取壹定利息,可以加強項目負責人資金的時效性意識。
借:內部銀行存款-A40項貸:短期貸款-A40項
借:內部銀行存款-總部-40貸:短期貸款-總部-40
對項目段5收取利息
借:財務費用-A5項貸:內部銀行存款-A5項
借:財務費用-總部-5貸:內部銀行存款-總部-5
從上面的分錄可以看出,從公司整體來看,沒有對沖壹紅壹藍的實際業務,但是具體到項目分部,有壹筆貸款,有壹筆錢;要額外收費,可用資金也少壹點。
4.如果財務軟件可以通過互聯網遠程傳輸,項目會計也可以進駐項目所在地,進行及時核算和監控。當然,更現實的做法是將文件和憑證收集到總部,由主管會計處理。但是遠程管理也應該是壹個發展方向。
1,關於成本的會計處理:
工資和獎金的分配:
借:工程建設-合同成本-人工成本(生產工人的工資和獎金)
機械操作-工資和附加費(飛行員的工資和獎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間接成本-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獎金)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接收原材料
借:工程建設-合同成本-材料成本
貸款:原材料
班次費用結算:
借:建造-合同成本-機械使用費
貸:應付賬款(外單位)機械運轉(內部設備管理部門提供的機器班次)
物料的會計處理:
由甲方分配: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貸:應收賬款-應收項目-XX單位。
收集時:
借:工程建設-合同成本-材料費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
業主代扣稅款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稅費XX貸:應收賬款-應收項目-XX單位。
項目專項貸款利息:
借款:工程建設-合同價款-其他直接借款:銀行存款(新準則新增內容)
委托加工材料的賬務處理(適用於鋼結構生產等委托項目)
分配材料時:
借:委托加工材料貸:原材料-XX材料。
支付處理費的時間:
借:委托加工材料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回收處理過的材料:
借:原材料-XX貸:委托加工材料。
領用的會計處理與原材料相同。
2、分包會計主題
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在建築企業中普遍存在。勞務分包比較簡單,核算也比較簡單,這裏就不做具體介紹了。
工程分包不僅涉及工程造價,還涉及與對方的核算以及與業主的壹些往來。通常情況下,分包商是以總承包商的名義參與項目建設的,但由於項目中要面對的具體情況很多,所以也需要及時與總承包商進行結算。
通常總承包商會要求分包商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編制工程形象進度報告,由總承包商審核,扣除其他相關費用後支付。
涉及的主要會計處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確定
總包商財務部門根據批準的工程進度報告撥付工程費用。通常情況下,項目進度報告的要求不是很嚴格。只要不超過合同總金額,財務部門可以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報告進行費用分攤。此時,總承包商應要求分包商開具建安發票。
借:項目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項目
貸款: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合同款-XX單位
2)分包商接收材料的核算
材料的獲取方式通常有兩種,壹種是直接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另壹種是分包商購買總承包商的原材料,總承包商進行收入或作為銷售處理。通常,第壹種方法有利於稅收籌劃。第二種方法不可取,除非總承包商確實有這類原材料的銷售,無法區分這些材料是否實際構成工程實體或銷售。這壹點在稅務局的認可上更為關鍵。
收集時:
借方: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合同款-XX單位
貸款: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商接收甲方材料的處理:
借方: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合同款-XX單位
貸款:原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處理非常簡單。
借方: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合同款-XX單位
貸款:銀行存款
4)與分包商的結算:
很多朋友問,在和分包商結算時,記錄的成本是多少。其實這個問題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討論的,很多企業的處理方式都不壹樣。
壹般情況下,總承包商應分攤的分包費用金額=結算總額-分包商承擔的稅費-應收分包商管理費等。
但在實際項目中,需要註意的是,分包商收取的材料不能再從上述公式中扣除,因為分包商收取的原材料構成了工程成本,總承包商確認收入時已經確認了稅金。總承包商收取的管理費作為項目毛利的組成部分,不需要在分包結算的最終金額中確認。
例:某工程合同金額10萬元,與業主結算12萬元,其中分包500萬元。批準的分包商工程進度為400萬元。根據分包合同,總承包商向分包商收取10%管理費,不含營業稅及附加3.30%。
這時,在實際加工中需要註意:
(1)、收取的管理費應在與分包單位結算時扣除,不在賬目中反映。
(2)、分包商的稅款應在與分包商結算時扣除。
即分包商結算金額= 500×(1-10%-3.30%)= 433.5萬元。
最後,將差額補充到成本中: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工程33.5萬元(433.50-400元)
借款:應付賬款:33.5萬元。
1.建築業涉及的稅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1,營業稅
營業稅應納稅額=應稅營業額*適用稅率,稅率:3%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適用稅率,稅率為7%、5%、1%。
3、教育附加費:
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營業稅*適用稅率,稅率:3%
4.印花稅主要覆蓋貸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和財產租賃合同。
貸款合同應納稅額=貸款金額*適用稅率,稅率:0.005‰
財產保險合同應納稅額=保險費收入*適用稅率,稅率:1‰
財產租賃合同應納稅額=租賃金額*適用稅率,稅率:1‰
5.財產稅:
(1)從價計征:年應納稅額=應稅財產原值×(1-扣除比例)× 1.2%。
(2)來自租金: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固定稅率,即采用差別稅率,按大中小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規定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每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0.5元到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代理銷售各大網校學習卡|國內財富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2元至4元。
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的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7.納稅範圍:年收入總額減去允許扣除額後的余額。
年應納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8.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稅率
系列每月應納稅所得稅率百分比快速扣除
1不超過500元50的部分。
2超過500元到2000元的部分為1025。
3.超過2000元到5000元的部分是15125。
4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過2萬元到4萬元的部分為251375。
6超過4萬元至6萬元的部分303375
7超過6萬元至8萬元的部分356,375
8超過80000元到100000元的部分為4010375。
9超出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收入-20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