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藥品管理局(EMEA)在完成了莫西沙星安全性評估後得出結論,認為應限制性使用含莫西沙星的藥品,在治療急性細菌性鼻竇炎、慢性支氣管炎的急性發作和社區獲得性肺炎時,只有當其他抗菌藥都無法使用或治療無效時,才能使用莫西沙星。EMEA還建議加強莫西沙星口服制劑產品的警告。
莫西沙星是氟喹諾酮類抗菌藥,其口服制劑是按照歐盟成員國審批程序批準的,已上市近十年,用於治療急性細菌性鼻竇炎、慢性支氣管炎的急性發作和社區獲得性肺炎,壹些成員國還將莫西沙星用於輕到中度盆腔炎的治療。
在德國藥品管理當局對口服莫西沙星產品進行了安全性評估(包括7例肝損害導致患者死亡的疑似病例)後,英國藥品管理當局對莫西沙星的效益/風險提出質疑,並要求EMEA人用醫療產品委員會(CHMP)給出評價意見。(見《藥物警戒快訊》2008年第5期)
根據英國提出的要求,EMEA按照相關程序啟動了對莫西沙星的評估工作。此次評估主要是出於對莫西沙星肝臟安全性的考慮,評估的適應癥集中在急性細菌性鼻竇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和社區獲得性肺炎,評估的資料包括上市公司提供的臨床試驗、觀察性研究數據、公開發表的文獻和企業收到的不良反應自發報告。莫西沙星的註射劑型未在此次評估範圍之內。
在2008年7月的會議上,CHMP得出結論,認為口服莫西沙星的效益仍大於風險。然而,因為安全性原因,主要是考慮到肝損害不良事件的增加,CHMP建議限制性使用該產品。對於急性細菌性鼻竇炎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莫西沙星只能用於其他抗菌藥無法使用或治療無效的情況;對於社區獲得性肺炎,莫西沙星只能在其他抗菌藥無法使用的情況下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