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連鎖店單張藥品經營許可證號會變嗎?

連鎖店單張藥品經營許可證號會變嗎?

法律分析: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憑《藥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許可事項變更是指經營方式、經營範圍、註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變更。登記事項變更是指除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藥品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制定藥品上市放行程序,對藥品生產企業出廠放行的藥品進行審核,由質量受權人簽字後方可放行。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不得放行。

第三十四條 上市藥品許可證持有人可以銷售其取得藥品註冊證書的藥品,也可以委托藥品經營企業銷售。上市藥品許可證》持有人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上市藥品經營許可證》持有人銷售藥品的,應當委托具備本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應當委托符合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經營。上市藥品許可證》持有人與受委托經營企業應當簽訂委托協議,並嚴格履行協議義務。

第五十八條藥品經營企業應當準確零售藥品,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註意事項處方應當核對,不得擅自變更或者替代處方所列藥品。有禁忌癥或用量過大的處方,應拒絕調配,待處方醫師糾正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藥品經營企業銷售中藥材,應當標明產地。依法取得資格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負責本企業的藥品管理、處方審核與調配、合理用藥指導等工作。

第五十九條 藥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並執行藥品儲存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藥品出入庫應當執行查驗制度。

  • 上一篇:人事工作月度總結
  • 下一篇:5342藥品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