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健康證其實主要是分為了兩種,而作為飲食行業的從業者,則必須要按照規定辦理健康證才行,這裏的健康證屬於食品健康證,與普通的健康證是不壹樣的。而之前,大多數人都認為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不能從事飲食行業,因為具有壹定的傳染性,就不能辦理健康證,但其實在之前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中可以知道,現在我國是允許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也就意味著他們也能辦理健康證了。公***場所的健康證要松壹些,這個只要沒有呼吸道傳染病就行了,而食品行業的健康證要嚴壹些的,不能有消化道傳染病的。《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公***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法律依據:《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公***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上一篇:使用區塊鏈技術的服務應用有哪些?下一篇:藏青果的藥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