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三者的功能不同。
檢察院也叫檢察機關。主要職能是負責司法監督、批準逮捕、刑事起訴、審判抗訴、貪汙賄賂案件的偵查和起訴等。
法院也被稱為司法機關。主要負責審判職能。審判的重點包括刑事審判、民事審判和行政審判,是我國司法體系的最後壹道防線。
公安局也叫公安機關。主要負責治安巡邏、治安處罰、刑事偵查、經濟偵查、交通巡邏和交通秩序維護管理、吸毒禁毒偵查、邊防管理、治安維護管理,屬於我國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和捍衛者。
第二,三者的行政級別不同。
檢察院院長、法院院長由同級人大選舉產生,屬於同級行政級別的副職待遇。副院長、審判員、檢察員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公安局局長由同級人大常委會任命,現在大部分公安局局長升任同級黨委常委或政府副職。
第三,人員資質不同。
需要到法院、檢察院工作的人員,不僅要有統壹的國家司法考試合格證書,還要參加統招考試,符合兩院的資格和條件,才能錄用;除了參加統壹公務員考試,還必須符合公安民警的資格和條件。只有省級公安機關統壹發出警告,妳才能成為正式的公安民警。
總之,檢察院、法院、公安局都屬於中國的政法系統。但由於職能範圍、工作人員招聘或任用、職級待遇等方面的差異,實際上分屬三個獨立的司法系統,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履行不同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