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要求:
1.旅客攜帶液態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應裝在容積不超過100 ml的容器內。對於容積超過100毫升(ml)的容器,即使容器內沒有裝滿液體,也不允許隨身攜帶,應當寄遞;
2.裝有液體物品的容器應松散地放在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的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塑料袋應完全密封。每位乘客壹次只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交付;
3.裝有液體物品的塑料袋應在安全檢查站單獨檢查;嬰兒奶粉/牛奶/母乳(由嬰兒陪同)、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攜帶必要液體藥品的患者應經過安檢,並向安檢人員出示證件。自購液體藥品應裝在100ml容器內,用透明塑料袋包裝;
4.在候機區購買的液體物品可以帶上飛機。?
擴展數據
1.可作為行李托運的限定條件物品:
1.旅客乘坐國際或者地區航班時,應當使用單個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攜帶液態物品。同時,盛裝液體物品的容器應放在可重復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最大容積不超過1L。每位乘客壹次只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作為行李托運。
2.旅客乘坐國內航班時,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航空旅行期間自用的化妝品、牙膏、剃須膏除外)。
航空旅行自用化妝品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每類壹件,裝在單個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接受開箱檢查),牙膏、剃須膏每類壹件,不得超過100g(mL)。
3.航空旅行期間嬰兒必需的液態乳制品和航空旅行期間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後方可隨身攜帶;
4.旅客在機場控制區或者航空器內購買或者取得的液態物品,在離開機場控制區前可以隨身攜帶。
2.酒精飲料禁止隨身攜帶,當作為行李托運時,以下限制適用:
1.標識應當全面清晰,置於零售包裝中,每個容器的容積不得超過5L;
2.酒精體積百分比小於等於24%時,托運數量不受限制;
3.酒精體積百分比大於24%且小於等於70%時,每位旅客托運量不得超過5L。
參考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發布《民航旅客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和《民航旅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的公告(附件)
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液體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