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藥品法的內容主要有總則,藥品生產企業管理,藥品經營企業管理 藥品管理,藥品經營企業管理,藥品價格和廣告的管理,藥品包裝的管理,法律責任及附則等。食品藥品安全事關重大,本來就應該是國家有關部門高度關註的問題,可屢次發生的藥品造假事件,也對我國的藥業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壹條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制定本條例。
《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第壹條 為了提高中藥品種的質量,保護中藥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中藥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放射性藥品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稱《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壹條 為加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管理,保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據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