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付標準:壹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二級、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
2.支付比例:職工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屬於醫保政策範圍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最低支付標準以上的,壹、二、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分別為60%、55%、50%;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付比例為65%,向壹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分別為75%、70%、60%。
3.支付限額:壹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政策範圍內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1.500元。
醫療保險報銷的流程:
1,醫療:去醫院或診所就醫或治療;
2.支付:支付在醫院或診所應支付的醫療費用;
3.獲取費用清單:在就醫過程中,醫院或診所會提供費用清單,上面列有具體的診療項目和金額;
4.填寫報銷申請表:持費用清單,填寫醫保報銷申請表。填寫時需要提供自己的基本信息、醫療費用清單、醫保證明等相關材料;
5.提交材料:向醫保經辦機構提交填好的報銷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可在線提交,也可線下提交;
6.審核:醫保經辦機構對提交的申請表和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醫保經辦機構將報銷資金劃入個人銀行賬戶或給予現金報銷。
綜上所述,在醫療費用報銷過程中,被保險人應遵守相關規定,如不得虛報或變相報銷,以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