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防止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本企業研究,決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其職責分工及管理制度如下:
首先,企業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團隊領導:
副組長:
成員:
第二,人員的職責分工
組長:作為本企業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全面負責本企業經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領導、指導和協調本企業內部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責任體系,及時有效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進貨檢驗、食品質量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經營者衛生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成員: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檢驗、食品質量安全自查、自糾、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成員:食品購銷臺賬經理,負責檢查供應商的有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等。,並獲取購貨發票;負責企業食品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的登記,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及相關資料的保管,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
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制度
經本企業研究,決定制定以下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相關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自本企業開業之日起實施。
1,員工健康管理系統;
2、食品進貨檢驗制度;
3、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4.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員工健康管理系統
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企業員工健康管理制度。
壹、本企業職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進口食品的工作。
二、做好本企業員工的衛生知識培訓,教育員工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上班壹定要穿幹凈的工作服,個人衛生壹定要勤洗澡、理發、換衣服、剪指甲。銷售直接入口的無包裝食品時,必須防塵防蠅,遮蓋櫃臺,銷售時使用無毒、清潔的銷售工具。
三、每年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並將健康證明材料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查。
四、組織員工學習和掌握食品工作中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食品進貨檢驗系統
1.為加強本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證本企業按照法定條件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國家法定要求的食品,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是對本企業銷售的所有食品必須進行檢驗,檢驗供應商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資格證明和許可證書,並留存供應商相關許可證復印件備查。
三是根據所購食品的品種和批次,查驗食品的出廠檢驗證明或質量檢驗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證明文件,並留存供應商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備查。
四、購買預包裝食品時,要檢查食品包裝標簽,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名稱和地址;
2、產品質量檢驗證書;
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法;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6.因使用不當容易損壞、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五、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檢疫的農產品和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當經相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者專門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後,方可投放市場銷售。
六、企業按照食品廣告指南購買食品時,應註意檢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性的宣傳內容。
七、實行統壹配送的食品,由企業總部統壹查驗供應商的相關有效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認證文件,采用信息技術聯網備查。
八、檢查所購食品是否被包裝材料、容器和運輸工具汙染。如有被汙染的食品,不得投放市場銷售。
九、企業在采購、檢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時,應拒絕采購,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應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十、企業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食品進貨檢驗工作,自覺執行進貨檢驗制度。與重要食品相關的票證應統壹保管,集中歸檔,並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驗收。
食品質量自檢系統
1.為了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銷售符合國家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證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盡可能完善自檢設施和檢測人員,加強散裝食品、嬰幼兒食品等重點食品銷售前的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企業。
三是企業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的索證索票、核對登記工作,定期檢查所售食品的內外質量、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四、經質量自檢或感官檢驗不合格的食品、真空包裝食品滲漏、包裝破損的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銷售、銷毀或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銷售進口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明食品產地和國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人體健康領域和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質量問題或投訴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進行質量判定。如發現質量問題,應下櫃停售,並報告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調查處理。
七、企業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食品質量自檢結果。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企業自願按照下列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1.切實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職責,對本企業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2.持有效許可證處理食品;
3.銷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者商品質量信用卡;
4、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5.本企業負責查驗供應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並獲取購買發票;
6、建立並登記食品采購臺賬;
7.經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標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產品執行標準、質量(品質)等級等內容。在顯著的位置;
8.經營散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9.處理的進口食品有中文標簽和說明書。
10,不經營超過保質期或保質期的食品;
11.不得經營已經腐爛、變質、酸敗、發黴、蟲媒、不潔、混有異物或者經感官鑒定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12.不得經營病原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13,不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4.不得經營商品上有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牌標誌、國際標準采用標誌、防偽標誌等標識的食品;
15.不搞違反法律法規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制度
1.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管理,確保守法經營,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實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指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或相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公司暫停銷售並退出其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公司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三、經自查,發現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企業停止銷售,退出經營單位:
1、包裝破損、運輸過程中被汙染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
2、超過安全使用期或保質期的食品;
3.腐爛、酸敗、發黴、蟲蛀、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異常的食品的感官鑒定;
4.致病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5.未貼標簽的預先包裝食品;
6.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門為嬰幼兒等特定人群設計的主輔食品;
7、應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食品;
8、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次充好的食品;
9.用非食用色素或者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食品;
10.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采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在商品上,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者使用帶有絕對化宣傳用語的食品;
11.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標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與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監管部門公布食品不合格或經法定機構檢驗不合格;
13.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存在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隱患的食品。
四、本企業員工發現銷售的食品是本系統所列不合格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統計不合格食品並登記。
(2)從市場上收回不合格食品,收回已售出的食品,退回供應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有毒、有害、腐敗變質食品的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五、不合格食品已經銷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進行公告,或者在經營場所進行公告,告知購買者退貨,回收並銷毀不合格食品。
6.本企業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必須訂立供應商食品質量保證條款和不合格食品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七、本企業員工應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如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除櫃臺,撤出市場;對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積極協助做好食品退市和調查等相關工作。
糧食購銷結算系統
1.為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企業加強食品安全自律的制度,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
三。企業應取得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來自第壹次交易的供應商。進貨檢查驗收過程中,如發現供應商的有效證件失效,應督促其及時更換,否則不予交易。在每次交易時,都要索要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的票證,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留原件或復印件供有關部門查閱。
四、企業要建立糧食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登記每壹筆交易。
五、購買賬戶登記的內容:
(1)購買時間;
(二)食品的名稱;
(三)食品的數量、規格和品種;
(四)制造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五)食品產品質量檢驗證書;
(六)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許可證號和食品標準代碼;
(七)註冊人簽名;
六、銷售賬戶登記內容:
1,銷售時間;
2.食品名稱;
3、食品的數量、規格和品種;
4.買方的名稱和聯系信息。
七、企業的進貨帳和銷售帳的保管期限不得少於兩年,以備檢查。
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對企業食品質量的檢查和監測,應如實記錄,計入臺帳登記:
1,食品質量檢驗檢測、監測結果;
2.食品質量不合格;
3、經過多次檢驗,檢驗合格和不合格的食品;
4.其他需要登記的信息。
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防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根據《食品安全法》制定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到壹旦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及時報告,及時救援,及時防止事態蔓延。
壹、成立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群組長度:
成員:
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食品質量安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事故處理遵循“快速反應、分級負責”的原則;密切配合,聯系順暢;依法處置、消除危害”應當以防止中毒死亡、減少經濟損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態擴大、及時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有效開展應急處置為原則。
1.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急救處理。
2、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政府、疾病控制或衛生監督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及時了解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經過和簡要情況,主要了解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詳細詢問中毒的地址、單位、時間、中毒人數等。
4.立即查封涉嫌造成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酒類、肉類、食品、原料、工具、設備和場所,防止中毒事件進壹步擴散。
5.采集並保存相關食品及其原料的樣品,送衛生監督管理機構檢驗。
6、協助工商、衛生、農業等部門的檢驗人員對剩余的疑似中毒物品進行抽樣檢驗。
第三,問責制
1,根據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及時向政府、工商、衛生監督等主管部門報告食品質量安全事故。
2.發現本企業相關責任人不作為或作為不力的,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