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請異地就醫?
1.退休人員異地安置:指退休後異地定居,戶籍遷入居住地的人員。
2.異地長期居民:指在異地居住且符合參保地要求的人員。
3.異地常駐人員:指由用人單位派遣到異地工作並符合參保地條件的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指經具有轉診資格的縣級以上醫院確診,因本市醫療技術和設備條件有限無法確診的疑難重癥,需要轉往其他醫院治療的人員。(註:轉介備案手續有效期為壹年。)
5.其他外出就醫的臨時醫務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不屬於上述四類(即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異地常住人員、異地轉診人員)且未按參保地規定辦理轉診手續的其他臨時醫務人員。(註:備案手續有效期壹年。)
綜上所述,異地參保人員如果想在蘇州直接刷卡就醫,需要提前在參保地辦理異地掛號手續,持符合標準的社保卡在蘇州市內開設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