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費用。壹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和急診費用累計超過1800元後,超過部分的報銷比例為50%;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70%;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80%。
2、住院費用。起付標準根據醫院級別不同而有所差異,其中鄉鎮衛生院的起付標準為150元,縣級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醫院的起付標準為400元,市級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醫院的起付標準為500元,市級三級醫院的起付標準為1200元。
3、報銷比例。不同級別醫院的報銷比例也有所不同,例如,鄉鎮衛生院的報銷比例為70%至90%,縣級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醫院的報銷比例為63%至83%,市級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醫院的報銷比例為55%至75%,市級三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為53%至72%。
4、特定病種。對於兒童先心病等特定大病,新農合的補助病種定額為70%。
周口住院費用報銷的流程:
1、辦理人提交報銷單據等材料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醫保中心當日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並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後,予以報銷。
綜上所述,周口市中心醫院的醫保報銷比例依據患者的參保類型、就醫醫院等級和年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患者應根據具體情況了解相應的報銷政策和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