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在實施數字健康高地建設行動中明確提出:
推進衛生健康數字新基建。按照“1+11”總體布局(1個省級主雲+11個市級子雲)建設“浙江健康雲”,推動醫療衛生機構核心業務規範有序上雲。建成“省市縣鄉村五級、雲網源三端”架構的“浙江健康數據高鐵”。建設浙江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匯聚全人群全周期全要素醫療健康數據。培育健康醫療數據要素市場。
發展B2C模式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推廣普及“互聯網+”醫療、檢查檢驗、護理、藥事、中醫、醫保等服務,構建線上預約、在線診療、線下護理、藥品配送、醫保結算等全流程閉環服務。推動醫療機構全面開展常態化“雲診室”服務,形成線上線下分診新模式。
推廣普及人工智能臨床輔助決策支持應用。創新實施數字醫***體和醫療衛生數字“山海”提升工程,建立全省統壹的人工智能臨床輔助決策支持平臺,在縣域醫***體普及應用,實現人工智能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的全新突破。推廣遠程會診、遠程檢查、遠程病房和遠程教學。建設未來社區(鄉村)智慧健康站。
探索“未來醫院”發展。研究制定“未來醫院”建設指引,加強數字技術與生命科學交叉結合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的探索運用,實現院前、院中、院後全周期數字醫療健康服務,打造壹批“未來醫院”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