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進貨物時,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貨物購進成本的增值稅額,借記 "貨物購進"、"營業費用 "等科目,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 "應交稅費--增值稅 "科目。根據專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 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 "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票據"、"應付賬款"、 "應付票據"、"應付票據"、"應付票據"、"應付票據"、"應付票據 "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 "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 "等科目。
商品到貨驗收入庫後,按照商品含稅零售價,借記 "庫存商品 "科目,按照不含稅進價,貸記 "商品購進 "科目,按照含稅售價與不含稅進價的差額,貸記 "商品購銷差價 "科目,按照不含稅進價的差額,貸記 "商品購銷差價 "科目。售價與不含稅進價的差額,貸記 "商品購銷差價 "賬戶。
實現商品銷售時,按照含稅售價,借記 "銀行存款 "等科目,貸記 "商品銷售收入 "科目;同時,按照含稅售價結轉商品銷售成本,借記:"商品銷售成本 "賬戶,貸記 "庫存商品 "賬戶。
定期或月末,按照規定的方法計算銷項稅額,將含稅商品銷售收入調整為不含稅商品銷售收入,反映應征收的銷項稅額。借記 "商品銷售收入 "科目,貸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月末,按照含稅商品購銷差價計算商品銷售應分攤的購銷差價,並調整商品銷售成本,借記 "商品購銷差價 "科目,貸記 "商品銷售成本 "科目。
二、為便於商品零售企業對庫存商品按含稅售價核算,期初對增值稅應稅項目如庫存商品余額已按規定計算繳納,應從銷項稅額中扣除期初進項稅額,借記 "待攤費用--期初進項稅額 商品進項稅額 "科目,借記 "待攤費用--期初進項稅額 "科目,貸記 "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期初存貨所含進項稅額按規定可以抵扣時,將可抵扣部分轉入 "應交稅費 "賬戶,借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
增值稅會計核算問答?
增值稅實施後,憑什麽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實施增值稅後,如何在會計核算中實現價稅分離,確定記賬依據很重要。企業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取得的原始憑證是記賬的重要依據,因此,首先要取得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勞務已繳納增值稅的相關憑證,有了實際憑證才能抵扣已繳納的增值稅。根據規定,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必須具備以下憑證,其進項稅額才能抵扣:
1.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增值稅後,國家對發票制度進行了相應改革,即實行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銷售貨物的售價、稅率、稅額等內容。購貨方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錄的購進貨物已納稅額為記賬依據,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2.繳稅憑證。企業進口貨物必須繳納增值稅的,憑增值稅完稅憑證繳納增值稅。進口貨物繳納增值稅時根據取得的完稅憑證從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中列明的增值稅額繳納。
3.購進免稅農產品,根據憑證(發票或憑單)註明的購進價格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按計算的進項稅額,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該賬戶貸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根據規定,企業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未按照規定取得並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照規定註明增值稅額等有關事項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在會計核算上,如果不能取得相關憑證,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增值稅額不能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只能記入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的相關成本。
二、實施增值稅後,企業應如何設置相關會計科目?
增值稅新辦法擴大了征稅範圍,改變了稅基,簡並了稅率,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實行不同的征收方式。辦法改變後,會計分錄和會計科目設置涉及的主要問題有:
1.收入和成本的內容。實行增值稅後,除涉及小規模納稅企業的業務外,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的成本中不再計入增值稅,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收取的增值稅額不構成銷售額,即銷售額中不含稅。這壹變化使得會計核算中原有的存貨和銷售收入發生了變化,即由含稅變為不含稅。因此,存貨和銷售收入的核算應按不含稅金額進行核算。由於只是存貨和銷售收入的成本發生了變化,存貨和銷售收入的經濟意義並沒有發生變化,因此,日常核算仍可按照會計分錄中規定的會計制度進行。
2.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繳納的增值稅如何核算,是增值稅會計核算首先要考慮的問題。現行會計制度中的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核算企業繳納增值稅的應交、實交、未交稅費,反映的是企業與國家之間的壹種結算關系,借方反映已交增值稅,貸方反映應交增值稅,期末反映應交增值稅。借方反映已交增值稅,貸方反映應交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未交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交增值稅。增值稅新辦法實施後,由於這部分已繳進項稅額暫由企業墊付,可視為未抵扣的已繳稅款,因此仍可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的借方反映。
3.銷項稅額如何核算。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收取的增值稅額,由於與原增值稅應納稅額概念相近(只是改變了計稅依據和稅率),在核算時仍可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的貸方進行核算。仍可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的貸方進行核算。
4、出口退稅如何核算。按照增值稅辦法的規定,出口增值稅應稅貨物實行零稅率,由於出口貨物購進時已征收增值稅,出口貨物後企業可以申請出口貨物進項稅額退稅,因此,出口貨物退還的增值稅也可以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貸記。
按照上述構想,實行增值稅後,企業可以不設置新的科目,仍按現行制度下的相關科目進行核算,就可以解決增值稅的核算問題。但是,壹些會計科目所反映的經濟內容需要適當改變。其中變化最大的是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其借貸方相應增加了很多核算內容,其期末余額所反映的經濟內容與過去不完全相同:"應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借方與過去不壹樣。"應交增值稅 "借方反映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和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貸方反映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出口貨物退稅額、已繳或應分享的增值稅轉出額;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額。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增值稅。
三、實行增值稅後,企業應如何設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明細賬?
實行增值稅後,由於 "應交增值稅 "明細賬的借方和貸方增加了許多經濟內容,所以 "應交增值稅 "明細賬的借方既要反映已交稅金,又要反映進項稅額;貸方既要反映銷項稅額,又要反映銷項稅額。應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的借方既要反映已交稅金,又要反映進項稅額;貸方既要反映銷項稅額,又要反映出口退稅和進項稅額轉出。增加 "應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核算內容後,如果仍采用三欄式核算,難以完整反映企業增值稅的抵扣、繳納、退稅等情況。為了配合稅制改革,完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和出口退稅的核算情況,便於正確計算企業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額,也便於稅務部門的征收管理,我們在科目設置上采用了壹賬多核的方式,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作為 "應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應交增值稅 "科目在借方和貸方均有多欄反映。主要設置以下欄目:
1."進項稅額 "欄,記錄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色登記;退回購進貨物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用紅色登記。
2. "實繳稅額 "欄,記錄企業繳納的增值稅額。企業繳納的增值稅額用藍色登記;退還的增值稅額用紅色登記。
3. "銷項稅額 "欄,記錄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應征收的增值稅額。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應征收的銷項稅以藍色登記;銷售貨物退回時應沖減的銷項稅以紅色登記。
4. "出口退稅 "欄,登記出口零稅率貨物,出口貨物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單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和收到退稅款的情況。出口貨物退還的增值稅稅額以藍色登記;出口貨物退運或退運貨物到海關辦理退稅手續後,出口貨物退還的稅款以紅色登記。
5."進項稅額轉出 "欄,考慮到有的企業在購進貨物時按照增值稅發票上記載的進項稅額已記入 "進項稅額 "欄,但具體使用在非應稅項目上;或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或其他原因,按照稅收規定,這些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必須由相關承擔者承擔並相應轉入相關科目。因此,設置了 "進項稅額轉出 "壹欄,用於記錄因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非正常損失等原因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並按規定轉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的規範格式如下:?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借:進項稅額合計
已交稅金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進項稅額合計
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借? 或?貸方余額
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壹會計報表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減或合並某些會計科目。根據這壹原則,在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中也明確規定,企業可根據需要將 "應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中的欄目升級為二級科目進行核算,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和出口退稅分別記入 "進項稅額"、"銷項稅額 "和 "出口退稅"。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和出口退稅分別在 "進項稅額"、"銷項稅額 "和 "出口退稅 "科目核算,月末將相關明細科目轉入 "應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核算。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仍可使用三欄式科目。
四、實行增值稅後,壹般納稅人企業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實行增值稅後,國家改革了發票制度,制定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購進貨物(含勞務,下同)繳納的增值稅記入增值稅專用發票,會計上真正實行了價稅分離。實行價稅分離後,會計處理也相應發生了壹些變化,主要涉及購銷兩個環節,壹般納稅企業會計處理的主要特點是:
(1)在貨物購進階段,會計處理實行價稅分離,價稅分離的依據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和價款。屬於價款的部分計入購進貨物的成本,屬於增值稅額的部分計入進項稅額;
(2)在銷售環節,銷售價格中不再包含稅金,定價中包含稅金的,應恢復為不含稅價格,作為銷售收入。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作為銷售稅處理。
例 1:某國有工業企業購進壹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原材料價款為 470 萬元,增值稅稅額為 79.9 萬元。雙方約定采用商業承兌匯票結算方式支付貨款,付款期限為三個月,材料尚未到貨。根據上述經濟業務,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借:材料采購 47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7990000
貸:應付票據 54990000
例 2:某物資企業銷售商品,銷售收入 1200 萬元(不含稅),按規定計算征收增值稅 204 萬元。貨款尚未收到。根據上述經濟業務,企業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 14040000;
貸:應收賬款 14040000:應收賬款14040000
貸:銷售商品收入12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040000
五、庫存商品采用售價核算的企業,實行增值稅後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商業企業對庫存商品采用售價核算的,為了不改變原來的核算方法,庫存商品仍可采用原售價(含稅價)核算,其進價與售價(含稅價)之間的差額,作為 "商品進銷差價 "處理。進銷差價,實際上包含兩個差額,壹是進價與不含稅價的差額;二是應向消費者收取的增值稅額。此外,零售商業企業銷售商品壹般不開具增值稅發票,其銷售額中包含了向消費者收取的增值稅額。因此,在計算商品銷售收入時,應將含稅銷售額減去不含稅銷售額,按不含稅銷售額計算營業稅。
例:某商業零售企業庫存商品實行售價核算,本期購進貨物原購進價為65萬元,按增值稅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為11.05萬元,貨物已驗收入庫,貨款已支付。購進商品售價為 1,000 萬元(含稅)。本期商品銷售收入為 8000 萬元,商品增值稅稅率為 17%。假設該企業期初沒有庫存商品余額。要求計算企業本期銷售商品收入以及征收的增值稅,計算企業本期應交增值稅,根據上述經濟業務,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借款:購進商品 6500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1050000
貸:銀行存款 760500000
(2)借:銀行存款:庫存 100000000
貸:商品采購 65000000
(3)商品購進 65000000
商品購銷差額 35000000
(3)商品銷售收入=8000÷(1+17%)=6837600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68376000×17%=11624000元
應交增值稅=11624000-11050000=574000元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8000000
(4)商品銷售收入=8000÷(1+17%)=6837600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68376000×17%=11624000元
應交增值稅=11624000-11050000=574000元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800000000
貸:商品銷售收入68376000
< p>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1624000(4)借:商品銷售成本80000000
貸:存貨80000000
(5)商品銷售進銷差價的分攤=3500÷(2.000+8000)×8000=2800萬元
借:商品進銷差價28000000
貸:商品銷售成本28000000
六、壹般納稅企業購進免稅產品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部分項目免征增值稅,包括:
(1)自產自銷產品: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的進口設備;
(7)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8)銷售的自用物品。
企業銷售免稅項目的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企業購進免稅產品,壹般不得抵扣稅款。但是,對於購進免稅農產品可以按購進價和百分之十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並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裏的收購價是指收購免稅農產品支付給農業生產者的價款和按照規定代收代繳的農業特產稅。在會計處理上:壹是按購進免稅農產品的普通發票上或有關憑證上確定的金額(收購價),扣除10%的進項稅額,作為購進農產品的成本;二是將扣除的10%部分作為進項稅額,待以後銷項稅額抵扣。
例:某供銷合作社購進農產品,實際支付價款為100萬元,該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計算進項稅額=100×10%=100000元
借:商品購進款9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0
七、小規模納稅企業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納稅資料的小規模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具有以下特點:
(1)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開具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普通發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小規模企業,經批準可以由稅務機關為其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執行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征收率為6%;
(3)小規模納稅企業的銷售額不包括應納稅額。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4)小規模納稅企業壹經認定為壹般納稅企業,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企業。
根據小規模納稅企業的上述特點,會計處理規定:
(1)小規模納稅企業購進貨物無論是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繳納的增值稅額均不計入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是計入購進貨物的成本,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據此,其他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企業購進貨物所支付的增值稅額,如果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應計入購進貨物的成本;
(2)小規模納稅企業的銷售收入按不含稅價計算;
(3)小規模納稅企業仍使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仍使用三欄式科目,不需要在 "應交增值稅 "科目中設置專欄。
例:某工業企業經批準為小規模納稅企業,購進原材料,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原材料成本為100萬元,已交增值稅額為17萬元,該企業開具、承兌商業匯票時,材料尚未到貨;該企業本期銷售產品,含稅價格為90萬元,貨款尚未收到。根據上述經濟業務,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購入商品借:材料采購1170000
貸:應付票據1170000
(2)銷售商品
不含稅價=90÷(1+6%)=849000元
應交增值稅=849×6%=51000元
借:應收賬款900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84.9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5.10000
八、實行增值稅辦法後,企業進出口貨物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在會計核算中:(1)根據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記入進口貨物繳納的增值稅;(2)根據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記入增值稅科目;(3)根據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記入增值稅科目;(4)根據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記入增值稅科目。(2)根據報關單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其具體賬務處理與國內購進貨物相同,但扣稅依據不同。
企業出口貨物壹般實行零稅率。也就是說,出口貨物的銷項稅額為零,但企業購進貨物有進項稅額,這部分進項稅額如何抵扣呢?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在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和其他有關單證,可以按月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稅。"這部分出口貨物的退稅,用於抵扣購進時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
在會計核算上:(1)購進出口貨物時繳納的增值稅額,仍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2)收到出口貨物退稅款時,采用記賬法,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賬戶。企業收到出口貨物退稅款時,借記 "銀行存款 "科目,貸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的退貨或報關補退稅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九、實行增值稅後,企業用外商投資的貨物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的下列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為銷售;
(2)將貨物銷售給他人代為銷售;
(3)對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壹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將貨物從壹個機構移送到另壹個機構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壹縣的。
(4)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對於上述視同銷售商品的行為,會計處理需要解決以下問題:壹是視同銷售是否全部通過銷售額核算。考慮到視同銷售的壹些行為,如對外投資等,其實並不是銷售行為,企業不會因對外投資而增加銷售收入、增加資金流量,因此,會計上對視同銷售的壹些行為不作為銷售收入處理;二是視同銷售計算的應納稅額是否為 "銷項稅額 二是視同銷售計算的應納稅額是作為 "銷項稅額 "還是 "進項稅額轉出 "處理。考慮到視同銷售行為發生時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稅率和稅額均為銷項稅額,與壹般進項稅額轉出的含義不同,為便於征收管理,會計上將其作為 "銷項稅額 "處理;三是如何確定視同銷售行為的價格(計稅依據)?第三,如何確定視同銷售行為的價格(計稅依據),應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確定。有的按認定的價值,有的按稅務部門認定的價格,有的按實際銷售額,會計上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以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貨物作為投資的,投資方視同銷售,吸收投資方視同購進,分別計算貨物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
例:甲企業以原材料投資乙企業,雙方約定按成本定價。原材料成本為 200 萬元。假設原材料的增值稅稅率為 17%。根據上述經濟業務,甲、乙(若甲、乙企業均采用原材料實際成本進行核算)企業應作如下處理:
甲企業:對外投資轉出的原材料應納增值稅=220×17%=340000元
借:長期投資2340000元
借:原材料2000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0元
乙企業:收到投資時
借:原材料2000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340000元
貸:實收資本2340000元
十、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實行增值稅後,企業將貨物分銷給個人應納增值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實行增值稅後,按規定,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也視同銷售,這種行為雖然沒有直接的貨幣資金流出,但實際上是將貨物出售,取得貨幣性資產、再將利潤分配給股東,與將商品直接分配給股東,從嚴格意義上講區別並不大,只是這裏沒有貨幣的流入與流出,而是直接以商品流出的形式出現,體現了企業內部與外部的關系。因此,這種視為銷售的行為,應通過銷售來處理。
例:某國有工業企業從自產產品中分配利潤,該產品的成本為50萬元,銷售價格為80萬元(不含稅),該產品的增值稅率為17%。該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計算銷項稅額=80×17%=13.6萬元
借:利潤分配 - 應付利潤 936000
貸款:應付利潤 800000
借款:產品銷售成本 500000
貸款:產成品 500000
XI.增值稅實施後。按規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項目如何核算?
根據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購進固定資產;
2.為非應稅項目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3.為免稅項目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為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5.為個人消費購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6.為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7.或者應稅服務;
5.外購貨物的非正常損失;
6.外購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消耗的在產品、產成品的非正常損失。
對於按規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在會計處理上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1.購進貨物時,如購進固定資產,貨物直接用於免稅項目,或直接用於非應稅項目,或直接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先記入購進貨物和接受的應稅勞務,再記入購進貨物和接受的應稅勞務。
2.購進貨物時無法直接判斷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的,應按照增值稅的核算方法,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如果這部分購進貨物用於按規定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應將已抵扣進項稅額並已繳納的增值稅轉給相關持票人承擔,並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給相關持票人。繳納的增值稅額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相關承受方的 "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待處理財產損失 "科目。轉入待處理財產損失的部分,應與發生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的成本壹並處理。
十二、實行增值稅後,如何調整期初存貨?
實施增值稅後,改變了過去的做法,已入庫的相應稅金等問題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以達到公平稅負、平等競爭的目的。就調節中涉及的主要問題如下:
(壹)"待抵扣稅額 "賬務處理。實行增值稅的企業單獨設置 "待抵扣稅額 "科目進行核算,對繳納增值稅的企業,當期銷售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低於按規定應抵扣的稅額,少抵扣的稅額,這部分少抵扣的稅額可以留待以後各期應繳納的增值稅中抵扣。在這種核算方法下,稅款仍然計入存貨,購進貨物所繳納的增值稅采用賬外記賬的方法進行核算,只將當期應交增值稅總額小於當期應抵扣增值稅差額的部分貸記 "待抵扣稅金 "科目。例如,某國有工業企業實行增值稅,1993年購進貨物可抵扣的增值稅為100萬元,1993年銷售貨物整體應納增值稅為80萬元,如果該企業按購進法抵扣稅款,上年 "待抵扣稅款 "賬戶已無余額,1993年該企業應作的會計分錄為:借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0萬元,貸記 "待抵扣稅款 "20萬元。
在賬務處理中,對於1993年12月31日 "待抵扣稅金 "賬戶余額,為避免重復扣稅,應按原渠道將 "待抵扣稅金 "賬戶余額轉回,轉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賬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如上例,借記 "待抵扣稅金 "20 萬元,貸記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20 萬元,同時註銷 "待抵扣稅金 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