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規定需要管理的過程包括兩種:
壹、直接影響藥品質量的藥品經營過程:包括首營企業審核、藥品購進(首營品種審核)、驗收、儲存、養護、出庫復核、銷售、運輸、退貨、不合格藥品控制性管理、特殊藥品控制性管理等
二、保證藥品質量環各個階段的工作能做得更好所必須的壹些支持過程,組織機構、人員、信息、設施設備、規章制度、質量管理活動記錄和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等管理過程。
GMP的釋義
GMP標準(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是為保證藥品在規定的質量下持續生產的體系。它是為把藥品生產過程中的不合格的危險降低到最小而訂立的。GMP包含方方面面的要求,從廠房到地面、設備、人員和培訓、衛生、空氣和水的純化、生產和文件。“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縮寫,中文的意思是“產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或是“優良制造標準”,是壹種特別註重在生產過程中實施對產品質量與衛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GMP標準是壹套適用於制藥、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要求企業從原料、人員、設施設備、生產過程、包裝運輸、質量控制等方面按國家有關法規達到衛生質量要求,形成壹套可操作的作業規範幫助企業改善企業衛生環境,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以改善。簡要的說,GMP要求生產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生產設備,合理的生產過程,完善的質量管理和嚴格的檢測系統,確保最終產品的質量(包括食品安全衛生)符合法規要求。
GMP所規定的內容,是藥品加工企業必須達到的最基本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