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緊急問題,快來幫忙

緊急問題,快來幫忙

本拔河運動規則以國際拔河聯合會的規則為基礎。(這些規則適用於在室外堅硬、平坦的地面上進行的比賽,也適用於在室內進行的比賽)。當比賽在室內堅硬、平坦的地面上進行時,如室內比賽,可適用國際拔河聯合會的規則。

第 2 條 比賽場地和繩索

2 : 1 比賽場地

(1) 比賽場地稱為拔河跑道,必須平坦,或使用專用的拔河墊。在可以直接在地板上進行比賽的體育館中,也可以使用貼紙或膠帶做標記。

(2)拔河規格

(l)A=寬 90 厘米的邊線區

拔河寬度為 90 厘米(不包括 5 厘米的標誌線)。如果認為在比賽過程中,由於地面濕滑,或隊員水平較差,容易滑出界線,可以使用寬達 180 厘米的拔河區進行比賽。但必須在規則和條例中註明。

(2)B=後方安全區

為了防止比賽開始後,獲勝隊在後退過程中撞到墻壁或障礙物,必須獲得壹個完整的後方安全區(每個安全區至少 4.5 米),以確保安全。以中線為準,至兩端線均為l2m,根據體育場的大d¨必須充分取得後方安全區,以確保安全。

(3)C=邊界安全區

在使用墊子時,由於段差的關系,為了防止摔倒,也可以設計寬l5cm的安全區。

比賽開始後,為了防止獲勝隊在後退過程中撞到墻壁以及障礙物,出於安全考慮,有必要設置壹條端線,端線後必須有足夠的空間。比賽開始時,如果各隊的最後壹個 A 不在終點線前,獲勝隊就會有碰撞的危險。

(三)標誌的顏色

中心線為紅色,其他線原則上為白色,線寬5cm。

註:運動場和運動場標誌拔河場地為水平線平草地,在運動場上畫壹條中心線並在兩端插上旗幟和兩邊各4m的線,比賽開始後,繩子的中心線與運動場中心線對齊後雙方立即開繩。比賽開始後雙方立即開繩。

比賽用繩

(1)比賽用繩規定如下:

A(普通繩)B(少年繩)

(1)普通繩規定如下:

室外lOcm*l2.5cm

註:室外比賽至少33.5m

材料:馬尼拉麻

長度28.5m~33.5m。

各組比賽用繩不得打結,繩上不得有抓手。

(2)比賽用繩的標記如下:

(1)比賽用繩的標記如下:

1.中心標誌區 ......... 繩中心 ...... ...紅色

2.白色標誌區 ......... 距繩中心左右各 2 米處 ......... ...白色(從中心標誌區量至白色標誌內側)。

3.藍色標記區 ......... 距白色標記區內側 5Ocm 處為藍色.........。

(2)繩索標記是指使用色塊或繩索標記,以便於裁判員調整繩索的長度或正確位置。

(3)標誌線寬5*lOcm,藍色標誌區寬5cm。

(3)室外比賽的繩索標記如下:

(1)繩索中心為紅色斑塊或紅色標記。

(2)中心至兩側 4 米處為白色貼紙或白色標誌。

(3)從中心到兩側各 5 米處為藍色貼紙或藍色標誌。

第三條 隊

3 : 1 隊的組織如下

領隊 ..................... ........................1 A.

教練...... .............................. ............1A.

管理 ............... ..............................1A.

選手 ........................... ............8b1OA.

比賽隊員8名,領隊、隊員管理也可以。

少年(小學生)隊,領隊由成人兼任,管理由成人兼任也可。

附件:在國內比賽中,可設領隊、教練和管理員各壹名,也可由隊員管理球隊,但隊員人數不得超過 10 人。

球員的位置

(1)球員稱為位置,其順序如下:第壹位、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國王、第六位、第七位,最後壹位球員稱為最後壹位。

(二)比賽報名出來的選手名單,按照lbl0的編號順序報名,如領隊為兼任領隊的選手,需指定領隊。

(三)選手的位置可以自由變動。

(四)提繩時,後方位置必須在端線之前。

(v) 允許選手的拔河位置在繩子的左邊或右邊。

(f) 拔河比賽開始時,第壹個位置必須保持在繩子藍色標記區域的外側附近。

3:3 級別

將根據 8 名參賽選手的總重量設定以下級別:

(1)重量級別:

第壹級 400 公斤以下

第二級 440 公斤以下

第三級 480 公斤以下

第四級 520 公斤以下

級別5級 560公斤以下

6級 600公斤以下

7級 640公斤以下

8級 680公斤以下

9級 720公斤以下

10級 720公斤以上

註 :(TWIF)規定級別:

男 560公斤 600公斤 640公斤 680公斤 600公斤 640公斤 680公斤 720公斤

女 480公斤 520公斤

青少年 560公斤

(II) 少年組

(1) 1級400公斤以下

(2) 1級360公斤以下至T級

(3) 2 級 320 公斤以下

(4) 2 級 320 公斤以下

(4) 3 級 280 公斤以下

選手也可參加男女混合賽

3:4 替代選手

(a) 兩名替代選手,但總重量不得超過規定。

(ii) 替代者也必須事先稱重。

(c) 只有在賽前提交給主辦方的選手名單中登記了替補選手的姓名和號碼,才可在比賽前完成替補。

(4) 領隊應在每局比賽中向裁判申請替補,裁判確認替補選手的體重後方可允許替補,替補申請必須在上壹局比賽結束後立即提出。

(5)比賽開始後,裁判員發出 "舉繩 "的口令後,不得換人。

3:5領隊(教練)

(1) 領隊負責球隊的準備、隊員的替換、球隊所有事務的管理和比賽中的指揮。

(二)比賽中對隊員的指導必須在拔河道的外側,可以在左側,也可以在右側,但不得幹擾裁判員的工作。

(iii) 如果對裁判的判罰有異議,只有領隊有權提出異議。

管理人員(指導員)、替補隊員 管理人員在賽前或賽後照顧隊員。管理人員和替補隊員必須按照裁判員的指示在場上就位。

3:7申訴

如果在比賽中提出抗議,必須以口頭形式向負責比賽的裁判員提出,並在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向裁判員提出,同時提交保證金,如果抗議無效,保證金將被沒收。

第4條 服裝

4 : 1 服裝

必須穿短褲、有領長袖球衣和長襪等標準拔河服裝,隊伍應力求整齊。

註意:國內比賽可能對著裝有不同要求。

4:2鞋

必須穿拔河鞋或正常鞋底、無跟的平底鞋。禁止穿帶釘鞋、鞋底和鞋跟突出的鞋和光腳。

註意:

室外參賽選手的長筒鞋的鞋底、鞋跟和鞋側必須平整,不得有任何改動。可使用與鞋跟側面和鞋跟底部相同金屬制成的鞋跟,金屬板厚度不得超過 0.O5 厘米。不允許使用釘鞋和後跟有大頭釘突出的長筒鞋。

4 : 3 止滑

(壹) 不允許使用手套,但必須使用碳酸鎂粉。

(ii) 鞋底不得有止滑裝置。

(iii) 不得使用、藥品或其他物品。

(iv)陰性敷料或繃帶等必須經裁判員同意方可使用,裁判員對陰性損傷的處理以最小限制為原則。

4 : 4 雜項

(1) 頭盔:後衛球員的頭盔。

(2)號碼布:標準號碼布為 30cm X 30cm。

(3)腰帶和其他物品:不禁止使用腰帶,後跑隊員可以使用護墊,但只能用於防止受傷。這些物品不必與腰帶壹起佩戴以測量重量,但在比賽結束後必須由裁判員檢查。腰帶必須系在球衣外面。

第5條:註冊、測量體重和蓋章

5 : 1 註冊

參加比安奇隊的隊員,應到大會報到,在註冊處領取註冊材料

5 : 2 測量體重和蓋章

(壹)填寫註冊材料,按隊員和號碼順序測量體重。

(二)測量體重時必須穿不透明短褲,如無特殊裝備,必須著裝得體,在公眾面前測量。

(三)體重測量以0.5公斤為單位,不能穿鞋和不系腰帶,以防受傷以系腰帶測量體重為例

70.1壹70.4>70.0

70.5--70 .9 >70.5

(四)測量隊員體重時,將寫在左手背上的號碼登記在冊,所有隊員測量完後,在八強出賽時,將測量隊員體重。所有隊員丈量完八名出賽隊員的體重後,總重量符合規定的,由所有隊員蓋章,必要時寫上單位差額。

(五)當比賽中八名隊員總重量超重時,必須有壹次減量調整的機會,再經實測合格後方可蓋章認可。

5:3出示比賽名單

(1)各參賽隊在每場比賽開始前15分鐘或第三局前,根據體重測量確認登記的比賽名單,在比賽名單(名次表)上寫上比賽項目(圈),交給站在場內的工作人員(檢錄裁判)(如遇三局兩勝制,只能在第壹局前出示)。

(2)出示比賽名單後,場內所有球員按照大會規則,在準備區休息,準備比賽。

第 6 條--對抗賽

6 : 1 比賽方法

(a) 比賽方法是在壹局或三局中獲勝。

(二)在第壹局比賽中,必須事先抽簽決定場地,在第二局比賽中交換場地。交換場地時,所有隊員在繩子左側排好隊,等待裁判員的手勢交換場地。如果沒有特殊需要,比賽將立即開始。

(c)需要進行第三場比賽時,抽簽決定場地。

6 : 2 握繩和位置

(i) 第壹名選手必須盡可能靠近藍色標記區域的外側握繩。

(ii) 選手空手握繩,手心向上。

(iii) 繩子必須從軀幹和上臂之間穿過。

(iv) 不能使用防止繩子晃動的支撐方法和其他方法。

(v) 比賽小腿時,雙腳必須在膝蓋前伸直,必須握住繩子。力背位握繩法,

繩子必須從腋下穿過,從背後斜上,從對側肩前垂下,多余的繩子放在後背外側,兩臂向前伸直握繩。

6:3比賽開始

()放繩

運動員在進入邊池前,必須將繩子拉直,並靠在拔河道上。

中線設置在距離中線兩端白色標誌區內側 2 米處。

(2)集合

主裁判做出 "集合 "手勢(雙手從水平方向舉起,做出打招呼的動作),站在繩子左側的隊員按領隊、隊員、全隊管理人員的順序進入賽場。r敬禮 "發出後,尚未出場的隊員退到設定的位置,然後後退的位置將繩子繞到肩後,按規定握繩。

(2)"背繞":將繩子繞在背上,按規定的準備方法持繩。

(三)確認準備情況

按照裁判員的指令,兩隊領隊應相互確認準備情況,兩隊領隊必須明確回答,否則裁判員無法確認準備是否完成。

(四)裁判員手勢

*下列( )為裁判員手勢。

(l)"提繩"(雙手向前水平伸展)聽到口令後,選手雙手握繩。此時,第壹個位置握繩盡可能靠近藍色標記區域的外側,而後壹個位置必須位於端線前方。

(2)"拉緊"(雙手掌心向內,舉至頭部兩側)聽到口令後,繩子完全拉伸或繃緊。在裁判員發出下壹個手勢之前,選手的腿和身體不應移動,選手應拉緊繩子保持起始姿勢。

(3)"調整中線"(向拉繩子的隊伍做壹個手的動作,請他們靠近)。

然後,領隊必須快速移動隊伍,使中線標誌與裁判員的動作壹致。

(4)聽到 "預備 "口令(雙手舉過頭頂,掌心朝外)後,選手保持不動,拉動繩子。

(5)"開始"(雙手迅速舉過頭頂放下)。

6:4 比賽結束

(壹)每輪勝負判定:

將本隊繩子的白色標誌區拉至最遠 2 米線處,再將繩子移動 4 米判定勝負。時間不限,直至判定勝負。

(ii) 主裁判判定違反規則,並宣布出局。退出比賽的隊伍視為輸掉比賽(如果是壹局比賽,則輸掉比賽)。

(3)根據危險程度,裁判員可以中斷正在進行的比賽,以繩子中央標記區的位置決定勝負。特別是小學生和老年人,如果時間過長,運動強度過大,造成過度疲勞,裁判員可根據情況,以中心標誌區的位置作為判定勝負的依據。

(4)每場比賽結束的標誌:

裁判員吹哨(雙手在頭上劃幾個十字)表示比賽結束。如果兩隊同時倒地,或者因為認為自己贏了而站起來等,比賽必須在裁判員做出比賽結束手勢之前繼續進行。

重新開始

(1)裁判員手勢,

裁判員鳴哨(雙手交叉放在身體前方,食指指向身體中心線)後,要求重新開始比賽。

(2)重賽判斷:

(1)兩隊同時犯規,裁判認為無法繼續比賽時。

(2)兩隊隊員在判定勝負前將手從繩索上拿開,被裁判判定不適合繼續比賽時。

(3)比賽受到觀眾或其他外界因素的阻礙,裁判判定比賽無法繼續進行時。

(3)重賽的開始

(1)重賽的開始位置應與原比賽的開始位置相同。

(2)如果犯了6:5 (ii)(1)(2)犯規,則沒有休息時間,比賽應立即重新開始。

(3) 重賽期間不允許換人和改變球員位置。

(4)在6:5(c)(3)的情況下,由於不相幹的因素,可以允許有壹段休息時間(例如讓球員喝水、擦汗等)。

經過適當的休息時間後,按照裁判員的手勢返回拔河道,如6:3(3) "準備確認",然後重新比賽。

比賽中的犯規。

(1) "坐著犯規"(只翻起手掌,左右橫向做幾個動作)故意坐著不動或滑倒後沒有立即回到正確位置。立即回到正確位置 "是指拔河運動員在滑倒在地後,努力回到正常的拔河位置。

(2)"近距離犯規"(手掌朝地,上下做幾個動作)。

在比賽進行中,用腳以外的身體任何部位接觸地面,與後面隊員的腳靜坐在壹起,或故意貼近其他隊員的身體。

(3)"鎖繩犯規"(提膝,肘部觸腿)

(1)握繩時繩索不能自由移動。

(2)當膝蓋或腿壓在繩子上時,繩子就像壹座山,而腿是山的頂點,這就是 "鎖繩犯規"。如果握繩的手接觸到腿部,而繩子沒有形成山的形狀並且是直的,那麽就不會形成繩鎖。

(3) 繩子固定在運動員的身體上。

(4)繩子上有繩輪或繩結時。

(4)"違規握繩"(雙手向前握繩,表示常規握繩) 規則規定以外的握法。但是,雙手擊打,掌心相對,或壹只手脫離繩索,而這只手不支撐地面,對比賽不利,不會導致犯規。

(5)"握繩犯規"(握繩的雙手向身體彎曲,並在腋下上下移動)

(6)"停滯蹲下犯規"(擡起膝蓋並伸直的踢腿動作)。蹲下不動或腳不在膝前。

(7)"攀繩犯規"(雙手攀繩)。雙手交替拉繩,如同爬山。

(八)"滑繩犯規"(雙手和上體做劃船動作)。像劃船壹樣反復坐在地上,雙腳向後拉,同時移動。

(九)"後位違例抓繩犯規"(用手拍打對側肩部)。

在比賽中,當繩子從肩部落下,沒有從腋下穿過時,後位違反握繩犯規。

(十)"越線犯規"(多次用腳做側滑動作)。

比賽中,故意跨出邊線。雙腳完全跨出邊線,沒有立即返回拔河道,但仍繼續拉時間。

註:"踢地犯規"(用鞋跟踢地)。當裁判員在發出 "拉緊 "命令之前,命令隊員站在地上。

6:7罰則

(1)"註意"

比賽中隊員犯規,裁判員應根據犯規情節提醒隊員 "註意"。裁判員必須通過語言和手勢,由裁判員或助理裁判員向隊員傳達犯規,使隊員明白犯規。

(2)"警告"

(1)如果球員重復犯規,被 "警告 "兩次後,又再次犯規,則不再被警告,而是立即給予 "警告"。

(2)警告有兩次機會,第壹次警告和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警告將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1.犯規按全隊犯規處理,即使只有壹名隊員犯規,也按全隊犯規處理。

2.當壹名或多名隊員同時犯規時,宣布警告

(3) 第壹次警告時,裁判員報告犯規者的位置。當警告繼續時,裁判員口頭告知犯規者的位置,並用手勢表示犯規動作,同時用手指表示 "警告 "的次數。

(4)如果拔河比賽中出現不光彩或不恰當的言語或態度,則被視為違反比賽規則。

(3)警告的判定與助理裁判的手勢無關,由主裁判根據整場比賽的演變情況進行判定。

6:9違反本規則

違反上述任何壹條規則,將被開除比賽資格

6:10其他比賽官員

除作為比賽業務官員的裁判員(主裁判和助理裁判員)外,比賽管理員、記錄員等均由業務官員任命。

第二條 裁判服裝

第壹條 裁判服裝

1 : l 比賽裁判員應穿以下標準服裝。

上裝 - 黑色或藏青色西裝(夏季為白色有領長袖運動衫)。下身 - 灰色西裝褲(裙)。

1 : 2 當裁判員時,應佩戴裁判員證、裁判員類型和寫有姓名的身份證。

1 : 3 也可穿著為裁判單獨制作的制服。

第二條 裁判員職責

2 : 1 裁判負責人應具有裁判員的自覺性和榮譽感,必須以豐富的經驗和高度的洞察力做出公正、公平的

判斷。

2 : 2 裁判員應熟悉比賽規則,必須註意結合比賽情況,創造最佳的比賽條件、環境。

第4條:裁判員的分配

4:2 裁判員

(1)裁判員的任務和權力

(1)主裁判:

A.比賽開始時,與副裁判員壹起調整拔河繩的正確位置。

B.必要時向裁判員發出指示。

C.比賽開始,決出勝負。

D 規劃比賽。

E 在比賽中監督所有的犯規行為。

F將 "註意力 "放在比賽中的犯規上,宣布警告,並根據警告以及其他犯規判定比賽隊被取消比賽資格。

並接受替補隊員發出的 "警告 "或警告信號,經判斷後宣布 "警告 "或警告。

G有權要求重播。

H決定每隊和每局之間的休息時間。

I 檢查領隊要求的換人是否合適,並檢查記錄員是否能傳達兩組之間的總重量。

J 向總裁判長解釋領隊對事件投訴的內容。

K 完成比賽,確認記錄用紙是否有誤,並簽名。

(2)副裁判長:

副裁判長在裁判長的指導下,位於裁判長的斜對面,監視比賽中的各隊,按照規定的手勢向裁判長示意各隊的犯規。助理裁判員使用與主裁判相同的程序提請註意犯規,同時用規定的手勢向主裁判示意犯規。

A 確認下壹場比賽準備就緒。確認和調整繩標。

比賽開始前,確認參賽選手的號碼布和握繩姿勢。必要時檢查裝備,如戳徽章、手擋和鞋擋等。

C 在比賽中監督選手是否有犯規行為。

D 當選手在比賽中犯規時,向選手或團隊發出 "註意",並用手勢向裁判長傳達。

(2)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的位置

裁判員站在遠離繩索的地方,監視繩索標記、比賽場地的界線和比賽中的所有隊伍。助理裁判員站在主裁判的對面,可以清楚地看到整個隊伍。主裁判站在中線上,距離兩側各 2 米以內。助理裁判員位於每隊的前鋒和後衛之間,協助裁判員工作,並監督裁判員沒有看到的任何犯規行為。

(三)賽前準備

(1)調整繩標:

賽前要註意將繩子拉直、拉長,同時繩標要與比賽時的繩標壹致,有脫離時要及時調整。

(2)集合:

從選手管理員的手勢中,確認隊伍從拔河路兩側出局,已做好準備,主站中央,副站兩側,主手從水平向上做打招呼動作,同時發出 "集合 "口令。

(3)敬禮:

"敬禮 "儀式結束後,兩隊平行繩整齊列隊。領隊、管理人員和替補隊員退到指定位置休息。壹般情況下,兩邊各放壹張長凳,供管理人員和替補人員就坐。此時,後方位置除按要求將繩子放在肩上並做好握繩準備外,還必須站在端線前方。

(4)準備確認:

敬禮後,助理裁判員在主裁判的對面,從第壹位到後面確認號碼布。如有必要,請球員把手伸出來檢查手印和裝備,以防滑落。檢查完畢後,副手站在後面位置旁邊,舉起壹只手。在確認副手的手勢後,主裁判用手指向兩隊領隊,確認兩隊準備就緒。

(4)比賽開始

(1)提繩:

兩隊所有隊員都蹲在壹個可以被完全監視的位置。當發出提繩口令時,雙手從身體水平向前舉起。當裁判員發出指令後,兩隊隊員手握繩子,每隊的第壹名隊員將繩子盡可能靠近藍色標記區域的外側。此時,副手在主隊對面巡視,所處位置要能環視全隊隊員,監視全隊蹲位狀態。

(2)拉力:

拉力口令發出後,雙手水平舉至頭部兩側,掌心向內。發出這壹口令後,運動員按照規定的姿勢和握繩方法將繩子完全張開,做出拔河比賽開始時的姿勢。此時,在下壹個準備口令發出後,選手壹動不動地完全采用起始姿勢。

(3)調整繩中心:

當繩中心標誌偏離中心線時,用手將繩拉到隊伍中,重復招呼動作。中標與中線並攏後,手掌指向調整中線的隊伍,表示調整完畢。當裁判員僅靠手勢無法調整中線時,也可以用語言表達,但最重要的是讓雙方領隊註意調整中線。此時,球員必須面向主裁判,並全神貫註地註意主裁判的動作。主裁判和助理裁判員也必須註意,不要讓任何壹隊在發出開始口令之前搶先起跑。

(4)預備:

對準中線後,雙手舉過頭頂,掌心朝外,發出預備口令。

(5)開始:

兩手伸直舉過頭頂,然後迅速放下,發出開始的口令。這個口令和動作就是拔河比賽的開始。

(6)副裁判員的監督:

從繩子提起到拉緊,副裁判員完全站在離隊員較遠的地方。當需要引起選手註意時,他單手舉起,引起主裁判的註意,同時向選手和隊伍發出指令。即使助理裁判舉手,主裁判判斷此時是比賽開始的較好時機,也要以這種方式發出開始信號,並由主裁判做出判斷。

從拉緊繩索到比賽開始,選手必須遵守《比賽規則》第 6 條的規定

6 : 2 握繩和姿勢。

比賽開始前屈膝下蹲不動,容易造成膝蓋受傷的危險,因為力量還沒有發揮出來,就被對手猛地拉住。而且中線也很難調整,極端情況下要小心。在繩子松動的情況下開始比賽是非常危險的,所以主人壹定要讓兩隊隊員把繩子繃緊,兩隊隊員因為適當的用力而或多或少地彎曲膝蓋,但當認為兩隊的拉力相同時,比賽就可以開始了。

(7)重新開始:

當兩隊中的任何壹隊步伐過快,導致拔河比賽無法順利開始時,應保持張力,並從新調整中線標誌。當仍無法順利起跑時,站在正常狀態,然後從拉力狀態重新起跑。

(五)裁判員在比賽中的動作:

(1)當繩中線在左線或右線2米以內時:

當比賽開始,繩中線在左線或右線2米以內時,裁判員與繩中線平行移動,以便充分註意兩隊的活動,監督犯規行為。

(2)當繩中心超過左或右2米線時:

如果繩中心超過2米線,裁判員為判定勝負,停在2米線旁,繼續監視犯規情況,並註意繩中心的移動。

(3)臨近判定時:

當2米線的白色標誌區臨近時,裁判員必須移動到球場2米線內與繩子平行的位置。由於距離繩子中心左右各 2 米處都有標記,因此主裁判站在中線旁監視比賽。

(4)勝負的判定:

勝負的判定是,繩子壹側的白色標誌區,到達拔河路最遠壹側的2米線後,再將繩子移動4米,此時主裁判吹哨,雙手在頭頂上方做反復大十字動作後,用手指指向獲勝隊。比賽結束後,主裁判指示選手將繩子恢復到比賽開始時的位置。

*勝負判定,以不違反規則為限,在繩子到達拔河比賽最遠邊2米線的同時,如繩子的白色標記區在繩子到達2米線之前,兩隊均倒地,除非兩隊立即重新開始繼續比賽。如果其中壹隊已經筋疲力盡,無法再繼續比賽,裁判員則宣布該隊放棄比賽,優勢隊獲勝。壹般的判定標準是當繩子的白色標記區域超出中線和 2 米線中間時(剩下不到 1 米)。因此,裁判員不僅要看繩子上的標記,還要觀察比賽中所有隊伍的狀態。

(5)比賽結束:

每場比賽結束後,裁判員檢查拔河比賽記錄是否有誤,並在記錄紙上簽字。每場比賽結束後,助理裁判員回到主裁判兩側,行比賽結束 "禮",然後讓兩隊隊員互相拍手離場。

當第二場比賽結束,還必須進行第三場比賽時,副裁判員就位,調整繩索為下壹場比賽做準備,然後指示兩隊迅速完成交換場地。

(六)重賽

當沒有更合適的方法來消除僵局時,宣布重賽 (1) 宣布重賽的條件:

A. 兩隊同時犯規、兩隊同時犯規、兩隊同時犯規、兩隊同時犯規。兩隊同時犯規,經主裁判判定無法繼續比賽。

B.兩隊在裁判判定前均已脫繩,經裁判長判定均不適合繼續比賽。

C.觀眾阻撓和其他因素妨礙比賽,使比賽難以繼續進行,由裁判長判定。

(2)復賽手勢:

裁判員吹笛子,雙手下垂放在身前,雙手交叉,雙手食指指向中線,示意復賽。

(3)重新開始比賽:

A.如果因選手原因導致上述(1)A、B兩項沒有休息時間,則立即從提繩處重新開始比賽,比賽組不能接受任何外援。

B.如上述(1)C因觀眾阻撓,可適當休息壹段時間,在此期間選手可喝水、擦汗...... 等事項(但不得離開賽場),適當休息後,按主手勢重新加入拔河賽道,經領隊主裁確認準備就緒後,按手勢重新開始比賽

開始比賽。重新開始比賽時,不能更換隊員,也不能改變隊員的位置。(他們必須用與原比賽相同的球員和位置重新開始比賽)。

(4)休息時間:

復賽的狀態由球員的疲勞程度決定,正確的休息時間(幾分鐘的休息時間)必須告知兩隊的領隊。

局間休息不超過 10 分鐘。壹般來說,比賽開始前應休息 2-3 分鐘。

(7)休息和每局比賽後交換場地

(1)交換場地:

三局比賽期間必須交換場地。每場比賽結束後,主裁判發出 "換場 "口令後,雙手同時交叉抱頭。每隊所有隊員站在繩子左側,等待換場機會。

(2)休息和局間休息:

第壹局和第二局之間,如無特殊需要,第二局比賽立即開始。

在第三盤比賽中,即使是第二盤比賽,如果前壹盤比賽時間過長,認為隊員疲勞過度,也可根據其疲勞程度給予適當的休息時間,休息時間的長短應通知兩隊領隊。在任何情況下,休息時間最長不超過 10 分鐘,讓隊員賽後在場邊休息,如休息桔束,裁判吹笛子,用雙手向兩隊做招呼幫助。如以上做到交換場地,立即開始比賽。

(3)更換隊員:

各隊申請更換隊員時,應立即向記錄員報告:"什麽隊、什麽號、換什麽號",待權重合計合適後,向領隊傳達命令。每場比賽結束後必須申請換人。

(八)比賽中的犯規監督

比賽中的犯規及裁判手勢如下:

(1)坐著犯規:

按《拔河比賽規則》第九條6:6(壹)所述。

(2)近距離犯規:

如《拔河比賽規則》第九條6:6(ii)所述。

(3)鎖繩犯規:

如拔河比賽規則第九冊6:6 (iii)所述。

(4)握繩犯規:

如拔河比賽規則第九冊 6 : 6 (iv)所述。

(5)持球犯規:

如拔河比賽規則第九冊6:6(v)所述。

**這種犯規大多發生在比賽的後半段,這時隊員們都累了,坐在繩子上而不是站起來,但仍有壹些隊員在拼命站起來拉。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判罰犯規。但是,必須註意不要讓選手倚靠在站立並保持這壹姿勢的選手前面或後面的繩子上。

(6)停滯蹲下犯規:

如拔河規則第6:6(f)條所述。

如果在拔河過程中,"小腿伸到膝蓋前面",但在比賽過程中,拔河時小腿伸到膝蓋後面,這不算警告。

(7)爬繩犯規:

如第壹姿勢第6:6(vii)條所述。

(8)劃繩犯規:

如第壹姿勢第6:6(viii)條所述。

*在下半場比賽中,當隊員累得站不起來時,兩隊多次重復 "劃繩 "或 "坐地 "犯規的情況,如兩隊同時犯規時均判重賽,但對方在同樣情況下,與主判比安時可繼續重復,繼續給予關註。如果判罰陷入僵局,則宣布重賽。

(9)後勢違反握繩:

如第壹勢第六6、6(九)條所述。

*從正面下來坐在太陽穴上向下拉時,繩子從腋下繞到對方但側肩上,是重要的犯規,必須引起註意。

(10)越線犯規:

如第壹條第6:6(x)項所述。

*從規定的拔河道向外伸出時,拉力損失很大,肯定是不利的。這種情況在技術不熟練時比較常見。在兒童遊戲中,拉出拔河道,容易摔倒受傷,而且由於拔河道內或道外,摩擦阻力發生變化,如果故意拉出拔河道,兩隊的情況不同,對對方不利,所以在正式比賽中,遇到這種情況,沒有返回拔河道的,除了要註意外,必要時還要宣布警告。

註意事項:

在拔河手勢之前,無論用什麽方法,都要安裝腳架。(裁判動作)用鞋跟踢地。

(11)其他犯規:

A.每隊的第壹名隊員,沒有

  • 上一篇:不列入醫保的藥品是假的嗎
  • 下一篇:甲磺酸索拉非尼的藥理和毒理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