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設施與設備
第十二條 企業應有明亮整潔的辦公、營業場所,其面積不得少於100平方米,並不得設置在居民區內。
第十三條 企業儲存診斷試劑的倉庫不得設置在居民區內,並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庫區環境整潔,無汙染源;
(二)診斷試劑儲存作業區應與經營、辦公等其他區域有效隔離;
(三)裝卸作業時應有防止天氣影響的措施;
(四)庫房內墻、頂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結構嚴密。
第十四條 企業應有符合診斷試劑儲存要求的常溫庫、陰涼庫和冷庫。且庫房面積不得小於200平方米。
第十五條 企業應配備冷庫,其面積不得小於20立方米。冷庫應配有自動監測、調控、顯示、記錄溫度狀況和自動報警的設備,備用發電機組或安裝雙路電路,備用制冷機組。
第十六條 企業儲存診斷試劑的倉庫應有以下設施和設備:
(壹)診斷試劑與地面之間有效隔離的設備;
(二)通風及避免陽光直射的設備;
(三)有效調控、檢測溫濕度的設備;
(四)防蟲、防鼠設備;
(五)符合儲存作業要求的照明設備;
(六)不合格診斷試劑、退貨診斷試劑專用存放區域或設施設備;
(七)包裝物料的儲存場所和設備。
(八)按質量狀態對診斷試劑實行色標管理的設備:待確定診斷試劑為黃色,合格診斷試劑為綠色,不合格診斷試劑為紅色。
第十七條 企業應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品種相適應,符合藥品儲存溫度等特性要求的運輸設施設備。
企業應配備能自動調控和顯示溫度狀況的冷藏車或車載冷藏設備。
第十八條 企業應具有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滿足診斷試劑經營管理全過程及質量控制的有關要求,並有接受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
第十九條 企業對所用設施和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保養、校準、維修、清潔,並建立檔案。 上海冷迪制冷為您回答這個問題,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