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這樣說:如果醫保卡給家裏人買的感冒藥,維生素,跌打損傷膏,影響就不大;如果家人拿妳的醫保卡買的是治療甲狀腺結節、乙肝、冠心病等疾病的藥或拿妳的醫保卡看的這些病,那麽影響就很嚴重。並且這類的病史會直接影響保險公司的核保結論。
如果曾經外借過醫保卡,或者是給家裏人買過影響理賠的藥品,那麽在購買商業保險的時候需要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交近兩年的體檢報告或者去體檢。
公職人員醫保卡裏的資金是屬於個人資產,可買藥,也可以在住院的時候抵扣住院費用。就經常拿醫保卡在藥店買藥。對於購買保險也沒有任何影響。還可以用來購買商業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醫保主要的用途,就是醫保定點醫院、門診、藥店,付錢時使用。在定點醫院就醫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賬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或者現金支付。醫保卡賬戶裏的錢雖然是自有資金,不能用於購物、套現。它僅可以支付,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醫療保險,傳統意義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組織或機構經辦,通過帶強制執行的政策法規或自願締結的契約,在壹定區域的壹定參保人群中籌集醫療保險基金。由於工作環境的惡劣,流行疾病、工傷事故的發生使工人要求相應的醫療照顧。於是許多地方的工人便自發地組織起來,籌集壹部分資金,用於生病時的開支。但這種形式並不是很穩定,而且是小範圍的,抵禦風險的能力很低。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征。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