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負責協助局領導機關的綜合協調和全面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印刷、信訪、車輛、催辦、治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面的經濟目標管理;負責制定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人事部門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系統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工作;負責房地產系統相關的註冊資格考試;負責全員培訓、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員工的工資管理;負責全面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負責辦理機關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指導下屬單位的社會保險工作。
計劃財務部負責局機關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預算工作;負責局機關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負責下屬單位財務人員的業務管理;負責全市房管系統的財務統計和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
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平頂山市房屋安全鑒定管理處,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加固單位的資質管理;制定房屋安全管理辦法,負責全市範圍內的城市房屋安全檢查;負責審批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改造方案和危險房屋的加固方案;負責房屋安全檔案的管理;指導各縣(市)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工作。
住房建設科負責城市的住房建設;負責編制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全面責任制;負責編制直管公房年度維修計劃和總體建安生產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房地產業和房建統計工作的科技推廣和運用,負責局系統房建的技術、質量、安全管理和預決算。
房改綜合部門負責起草全市房改方案及相關配套法規;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產權過渡審批;審定各市、各單位房改實施方案,並指導具體組織實施;審定住房單位貨幣化分配方案、住房補貼金額,建立全市各單位住房補貼檔案;審批各單位售房資金的使用計劃;負責審批房屋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繳納和使用;負責經濟適用住房計劃的申請和審批;負責制定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負責房改政策的執行和房改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住宅建設的統計分析;負責住房改革和住房產業化政策的調研;負責房改政策宣傳和人員培訓;負責下屬單位的檔案管理和綜合協調。
房屋銷售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房地產行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和現售的管理;編制全市房地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登記、房地產測繪管理和房地產轉讓、租賃、拍賣、抵押等市場管理;參與制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會同物價部門管理房地產價格;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組織和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認證;負責城鎮個人住房管理、相鄰住房管理和房屋租賃管理;負責房地產政策的實施;指導全市自辦房屋單位和縣(市)房管部門的房管業務和各類協會的組織工作;負責直管房產管理,編制直管公房改造計劃。
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制定本市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單位、房屋經營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和修繕單位的資質管理;監督和規範物業管理單位的經營行為;組織物業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縣(市)物業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司負責房地產行業的法制建設。貫徹房地產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市房地產行業的有關規定,並負責審批工作;負責房地產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匯編;負責房地產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房地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指導房地產執法監察工作。(巴庫。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