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不是處分
1、性質不同
約談是對下級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並規範的準具體行政行為。誡勉談話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考核。
2、方式不同
約談指指擁有具體行政職權的機關,通過約談溝通、學習政策法規、分析講評等方式。誡勉談話是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並組織跟蹤考核。
3、主體不同
約談和誡勉的區別在於主體,約談主體是上級,誡勉主體是紀律檢查部門。
4、內容不同
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壹種形式。約談主要是對具體行為的規範,誡勉是對生活、思想的教育。
擴展資料
約談指的是頗具中國特色的壹種制度。指擁有具體行政職權的機關,通過約談溝通、學習政策法規、分析講評等方式,對下級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並規範的準具體行政行為。
“約談”不可能是無償的。其“有償性”或曰成本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是對於被約談的企業和行業,會有壹定的補貼。中糧集團、益海嘉裏等最先被約談的企業,就獲得了低於市場價的“定向銷售”。
雖然可能不足以彌補企業虧損,但企業所獲得的無形的政府資源,卻註定是壹筆可觀資產。而這,也正是“約談”成本體現的第二個方面。“約談”的運作思路很明確,抓住有市場定價權的龍頭企業,以有限的成本付出換來整個市場的價格穩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百度百科-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