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家醫療保障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為完善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改革,更好地保障大病患者就醫,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生育保險職責、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部的醫療救助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國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1)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