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越深入,經濟社會越發展,越需要加強全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要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從各地、各部門的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確定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精心組織實施,不斷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要把學習貫徹憲法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首要任務。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全民法制宣傳教育要始終堅持以憲法為核心,在全社會廣泛普及憲法知識。要在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加強憲法教育,牢固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觀念,努力養成自覺遵守憲法、忠實執行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行為習慣。要大力開展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準確領會和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深刻內涵,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貫穿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中,不斷增強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各級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的素質和本領。要不斷探索完善憲法學習宣傳的方式方法,提高憲法宣傳的實效性、生動性,使憲法知識和憲法精神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要把促進科學發展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目標。要把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任務,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要立足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力宣傳市場經濟相關法律法規,尤其要加強對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要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積極開展人口、資源、環境、公***衛生等方面的法制宣傳,積極開展知識產權法制宣傳,努力營造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重點。法制宣傳教育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積極開展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要以促進民生問題解決為目標,大力加強安全生產、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房屋拆遷、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轉、國企改制、醫療改革等社會熱點和矛盾多發領域的法制宣傳,大力提倡和宣傳通過法律途徑、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社會管理和服務,積極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 、加快立法,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雖然經過近二十年的普法,全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強。但在實際工作中,無論是法制宣傳教育的主體還是客體,仍有相當壹部分人的認識程度、工作力度,學法態度與提高“法律素質”的要求相去甚遠。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被動應付,熱衷搞形式主義;壹些黨政領導不聞不問,舍不得投時間、投精力、投經費;宣傳教育對象漠然輕視,甚至有厭煩抵觸情緒,這些現象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在這種情況下,單靠過去那種壹般號召、行政命令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難以奏效,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必須加強法制宣傳的立法工作。按照人民的意誌和要求,制定出有關法制宣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與之相配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充分發揮法律的震攝功能、強制功能和調節功能。
3 、加強領導,明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構職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直接關系到政治穩定、社會安寧和經濟繁榮的大事,具有全局性、長期性、艱巨性,而當前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地位較低、功能較弱。壹方面,各級普法領導小組都由黨委、人大、政府負責人擔任組長、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壹般有二三十人。如此龐大而松散的指揮機構,擔負起如此重要的社會職能,常常顯得笨拙、乏力,有時開壹次會;也得進行長時間的請示和預約,更談不上對壹些問題的及時研究處理了。同時,領導成員大部分是壹種社會兼職,沒有具體的職責任務,其積極性、主動性難以保障。另壹方面,普法辦事機構名義上是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機構,實際上是設在司法行政機關的臨時機構,沒有級別,沒有法定的職能,沒有有力的物質保障。因此,普法的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的現狀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和工作的需要,亟等采取相應的對策加以解決。必須:壹要加強普法領導小組的領導合力。實行領導小組成員目標責任制,完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並與成員單位領導的政績掛鉤。要建立例會制度,定期總結工作研究解決普法工作的實際問題。二要強化普法辦事機構的職能任務。要通過黨委、政府行文作出決定,人大作出決議,賦予普法辦事機構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監督的職能,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人大擬任命幹部、國家公務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試或考核。要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和約束機制,以便各級普法工作機構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4 、完善考核,健全法制宣傳教育監督約束機制。我們從事普法的同誌都親身感受到,普法工作要求越來越高,任務越來越重,廣大群眾呼喚法治的聲音越來越響,但開展這項工作卻困難重重。壹些單位領導更是認為,經濟建設是硬標,是大事;法制宣傳工作是軟任務,可有可無。因此,普法工作存在“說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制宣傳工作的考核措施不硬,沒有形成將獎優罰劣的制度,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因此要在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上狠下功夫。壹是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工作責任制。將該項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目標管理。把工作完成情況同幹部的提拔、任免、獎懲掛鉤,作為幹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據。二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實行壹票否決制度。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基礎性工作,各級黨委、政府應當把它擺到與經濟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賦予其壹票否決。三是要建立獎懲激勵機制。調動廣大幹部群眾開展普法工作的積極性,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和創新精神。通過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獎優罰劣,把普法工作同幹部切身利益掛鉤,推進普法工作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