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在職職工,在醫院門、急診就診後,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方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如果是 70 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 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 70%。如果是 70 歲以上的退休人員,超過 1300 元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 80%。而無論您屬於哪壹類,門診和急診大病醫療費用的最高支付限額都是 2 萬元。比如妳是在職職工,在門診看病的費用是2500元,那麽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就是250元;
2、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門診結算程序: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憑醫保處方和社會保障卡直接到居民醫保結算櫃臺刷卡結算。門診結算程序 在壹個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總費用50元以下的,醫保基金支付4O%,5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3、農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村衛生室和鄉中心衛生院門診每次報銷處方藥費用的60%限額為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為50元。到鄉鎮衛生院就診報銷比例為40%,檢查費、手術費每次限額50元,處方藥費用限額100元。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 30%,每次檢查和手術限額 50 元,處方藥限額 200 元。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 20%,每次檢查和手術限額 50 元,每次處方藥限額 200 元。附有處方的中藥發票每貼限報 1 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報銷年限額為5000元。
下列情況不予報銷門診醫療費用:
1.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在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急診除外);
2.酗酒、自殺、自殘等治療;
3.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的傷害;
4.因自身打架鬥毆、吸毒等違法行為造成的傷害;
5.根據國家或地方規定應由個人負擔的案件。
綜上所述,參保人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保目錄內診療項目,可按政策規定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和急診搶救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