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邏輯性和實用性。文稿力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重點突出,層次清楚,文字精煉。論著類文稿(包括中英文摘要、圖表和參考文獻)壹般5 000~7 000字,病例類報道壹般2 000~3 000字。
1.2 來稿請附第壹作者單位介紹信,作者單位應對文稿的真實性和保密性負責,並聲明未壹稿兩投。
1.3 文稿通過網站投遞。
1.4 來稿首頁請標明以下內容: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訊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號和電子信箱。
1.5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若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請腳註於文題頁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59637050);國家863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資助項目(102-10-02-03)”,並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1.6 作者在接到該刊論文編號回執後6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審閱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請先與該刊編輯部聯系,切勿壹稿兩投。壹旦發現壹稿兩投不予刊用,並立即退稿。刊出文章若發現為壹稿兩投,該刊將刊登該文系重復發表的聲明。
1.7 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該刊對決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對作者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對退修的文稿,要求作者修改後按時發回。修改稿逾1個月不返回本編輯部者,視作自動撤稿。
1.8 稿件刊用後根據所占版面收取版面費,刊出後酌致稿酬(含光盤版、網絡版稿酬),並贈當期雜誌2冊。
1.9 來稿請寄該刊編輯部,不要寄給個人。地址:北京市宣武區長椿街45號,藥物不良反應雜誌社,郵政編碼: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