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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寧陜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 第6號)和原省人事廳《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陜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編制情況及用人單位需求情況,經縣政府有關會議研究,決定對2012年我縣部分事業單位需要補充的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名額

根據2011年縣政府第六次專項會議、第八次政府常務會議、第九次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經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1、為鄉鎮幼兒園招聘14名工作人員;

2、為基層農業綜合服務站及畜牧站招聘3名工作人員;

3、為基層社會保障服務站招聘4名工作人員;

4、為基層衛生院招聘10名專業技術人員;

5、為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站招聘8名專業技術人員;

6、為縣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5名工作人員;

7、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招聘2名工作人員;

8、為縣統計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2名工作人員;

9、為縣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1名工作人員;

10、為縣電視臺招聘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1、為縣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2名工作人員;

12、為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2名工作人員;

13、為縣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3名工作人員;

14、為縣發改局招聘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5、為工業園區招聘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6、為縣司法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1名工作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範圍及對象詳見附表《寧陜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壹覽表》。

二、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統壹體檢、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三、報考條件

(壹)報考的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

學歷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即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信網()網站驗證;

3、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4、依法取得上崗資格證人員;

5、招聘崗位沒有具體年齡要求的,壹般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6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二)招考的範圍對象

招考範圍為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

1、在我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手續的未就業的相應學歷畢業生;

2、2008-2011年我縣選聘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3、臨床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報考人員不限戶籍,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園林、城鄉規劃類、工程管理、工程造價、金融、項目管理、財會等專業部分崗位本科以上學歷放寬至陜西戶籍。

報考者除應符合招考範圍和報考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

(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離職的,以及曾在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錄(聘)用考試中作弊或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等仍屬取消報名資格期限內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2、現役軍人、我省基層實施振興計劃、特崗教師等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有《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四)其他

根據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情況,本次報考衛生臨床醫學崗位的人員,享受加分政策。

1、有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加10分;

2、有助理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加8分。

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由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審定。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填報《寧陜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並將相關的證件、證書文件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壹並提交,縣人社局初審後報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會議審定,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未按要求 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凡未經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的考試加分壹律無效。

3、加分計入考生筆試成績計算權重。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後實施加分。

四、報名

(壹)發布公告

在寧陜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寧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開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以及有關事項。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2年8月6日上午 8:00至2012年8月16日下午18 :00(報名時間截止後不再進行補報)。

2、報名地點:

寧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樓人事股

聯系電話:6821108 聯系人:沈愛民

3、報名證件:

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須持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2)戶口薄(戶籍證明);

(3)畢業證;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張(同壹底版,註明姓名、報考崗位、序號等信息);

(5)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持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非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持市級以上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非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6)大學生村官還需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7)畢業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信網驗證打印件;

(8)人事代理合同;

(9)應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

報考人員對提供的畢業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及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規定,報名時每人交納300元考務費。

4、報名表的填寫:

《寧陜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時現場領取。該表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和簽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崗位在報名時壹經確定,不得變更。報名時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考生因聯系方式變化或手機關機造成的延誤責任自負。

5、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監察局及相關單位按公布的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對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和提供的各種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專業按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版)(安公局函〔2012〕8號印發)》審查。審查時,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 信息不符的、與招聘崗位所需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後的信息不得變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為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不正之風,本次事業單位招考成立監督領導小組,並公布監督電話,在報名、筆試、面試、初錄、及錄用等環節全程監督,並及時向社會公示,確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準考證的領取

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報考人員本人簽名後領取《準考證》。

(四)開考比例

為了體現公平競爭,報考同壹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壹般不低於1:5,其中,大學生村官及特殊崗位達不到1:5比例的須經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後,可按不低於1:3比例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退還報名費。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生的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壹)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基礎知識參考教材為﹙2012中公版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用教材),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人10分鐘。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儀表舉止及崗位適應能力等。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壹)面試結束後,由高到低按崗位1:1確定體檢人員。出現綜合成績末位並列的,按面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面試試題,按加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文件要求執行。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疑義,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由體檢組 織單位安排復檢。復檢只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考生放棄體檢。

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紀律觀念以及報名時提供的本人情況是否真實有效,有無其它不良表現情況等。

對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在本崗位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

八、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在縣政府網站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公示反映出的問題且查實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符合條件的擬聘用人 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發聘用通知,並給予辦理人事、工資關系等相關手續。

新招聘人員享受本單位現有職工的同等待遇,用人單位須及時 同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考生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它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考生個人負責。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聘用者在招聘崗位的服務期限不得低於5年。

附件:寧陜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壹覽表

寧陜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8月2日

寧陜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壹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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