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國家法規
六項措施方便老年人辦理出入境證件
為進壹步加強和改進老年人出入境服務管理,推動解決老年人使用智能信息技術遇到的困難,國家移民管理局出臺六項措施,方便老年人辦理出入境證件,於4月1,20265438正式實施。具體包括:建立老年人辦證“綠色通道”;方便老年人使用自助設備;簡化老人照片采集流程;提供多種許可費支付方式;改善老年人的上網體驗;開通政務服務平臺的證書快遞服務。
提高國家賠償案件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最高法發布《關於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1年4月起施行。該司法解釋適當提高了精神損害賠償的支付標準。造成嚴重後果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壹般應在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人身自由賠償、生命健康賠償總額的50%(含本數)以下酌情給予(此前為35%);後果特別嚴重等特殊情況可酌情在50%以上。
執行最高法的兩個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認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訴訟被告資格若幹問題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行政申請再審若幹問題的規定》將於20265438年4月1日起施行。兩個司法解釋分別有八條和六條具體內容,意在準確貫徹行政訴訟法,及時有效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解決,優化四級法院的功能定位。
行政國有資產監管進入法治軌道。
我國第壹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於2021年4月生效。條例明確規定,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以建設方式配置資產的,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及時辦理資產交付手續,並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最長不超過1年。各部門及所屬單位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竣工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確認資產價值。
小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交通運輸部發布的《小型微型客車租賃服務管理辦法》於4月1日生效。辦法明確,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不得隨車提供駕駛服務;出租小型客車應當交付給通過身份識別的承租人,對身份不明和拒絕身份識別的,不得提供出租服務;機動車性質登記為租賃的小型微型客車不得擅自用於道路運輸經營。
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0%
3月24日,財政部網站發布《關於取消港口建設費和調整民航發展基金相關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確,根據《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相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438號),自2026年4月1日起,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下調50%。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新版補貼標準公布
財政部等四部門發布《關於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通知》,調整廢棄電視機、微型計算機、洗衣機、冰箱、空調補貼標準,自20265438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臺式微型計算機(含主機和顯示器)、主機和顯示器壹體化的臺式微型計算機、便攜式微型計算機補貼標準為45元/臺;平板電腦、掌上電腦補貼標準另行制定。
新的地方法規
湖北:繼續對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稅費優惠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繼續實施應對疫情的部分稅收優惠政策,指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的公告》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12、31。其中,2021年4月至2021年4月、65438+2月、31年,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稅率計算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
Xi: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Xi商品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於20265438年4月1日生效。辦法明確,政府部門為預售資金監管主體,將以往銀行為監管主體的模式調整為項目所在區域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開發區管委會為監管主體。同時,以各種形式支付全部房款,如定金(包括定金、認購款等。)、首付、按揭貸款和分期付款,必須直接打入監管賬戶;手機短信點對點提醒買家,在存入任何壹筆購房款後,買家都可以收到資金被打入的短信提醒。
合肥:嚴簽存量房網售合同。
《合肥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服務管理辦法》自2021年4月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辦法規定,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後60日內,買賣雙方未辦理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或不動產登記等手續的,系統將自動取消合同網簽記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紀活動中弄虛作假的,依法記入其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暫停房地產經紀機構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資格。
杭州:老舊住宅小區安裝電梯管理辦法明確。
杭州市人民政府近日發布《杭州市老舊住宅小區安裝電梯管理辦法》,自2021,1年4月起施行。辦法明確,舊住宅區是指國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所有權的無電梯住宅,建設時間較早,未納入房屋征收範圍或計劃,已投入使用,四層以上(含)且非單壹產權。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和功能明顯不足,自辦房屋需要配備電梯的,可參照執行。
廣東:八類特定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範圍。
《廣東省人社廳等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將於20265438年4月1日起實施,八類特定人員可按規定納入工傷保險範圍,包括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工作單位工作的人員;已享受壹至四級工傷傷殘津貼或傷殘津貼的人員;實習學生;單位培訓生;通過互聯網平臺註冊、接單並提供租車、外賣或快遞等服務的員工。
江西、黑龍江: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江西、黑龍江將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從4月2021調整為4月1。江西將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68元調整為第壹類1.850元,第二類1.580元,第三類1.470元。壹至三類非全日制工作時間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8.5元、17.3元和16.1元。調整後的黑龍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壹檔為1860元,第二檔為1610元,第三檔為1450元。調整後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壹至三檔分別為18元、14元、13元。
青島:五種疾病納入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管理。
青島市醫保局發布《關於執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增加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的通知》,2021-4月1,將成人中重度斑塊型銀屑病、成人中重度特應性皮炎、尼曼皮克病C型、亨廷頓舞蹈病、成人遲發性運動障礙五種疾病納入青島市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管理。上述疾病對應的國家談判藥品納入醫保基金統籌支付範圍,診療過程中發生的其他醫療費用暫不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支付範圍。
北京:實施三項餐飲地方標準
4月1日起,《餐飲服務單位餐飲服務場所布局設置規範》、《餐飲服務單位餐具使用管理規範》、《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規範》三項北京市地方標準將正式實施。其中,對壹些布局、設備設施等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如規定倉庫的捕鼠器高度不得低於60厘米,以防止老鼠等害蟲的入侵;如設置外賣取餐區,應與加工制作區分開,並有明顯標誌。
上海:進壹步加強水安全管理
《上海市水域治安管理辦法》於20265438年4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35條,進壹步明確了違反水域治安管理規定的十余種禁止行為。擅自進入或停靠上海禁止或限制進入的水域或島嶼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非法藏匿、滯留或者擅自處置水上漂浮違禁物品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亞:市區禁止電動三輪車行駛和載人。
三亞市公安局、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發布電動三輪車管理通告。通告規定,4月1日起,三亞市區禁止電動三輪車行駛和載人,禁止70周歲以上人員駕駛電動三輪車;無證駕駛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將被罰款1500元;未經國家主管部門許可銷售電動三輪車將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