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件申辦單位不壹樣:營業執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和管理。生產許可證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和管理。
2、證件適用範圍不壹樣:營業執照是頒發給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的證書,以獲得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許可。生產許可證是國家為具有某種產品生產條件的公司頒發的證書,可以保證產品的質量。 生產許可證適用於企業認證,更新,搬遷和添加的生產許可證申請。
3、證件適用主體不壹樣:營業執照是公司法人資格證明,是公司日常業務活動的最基本證書。 營業執照包含公司的業務範圍。
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
1、 企業根據生產許可證申請條件,準備好申請材料;
2、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或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審核;
3、現場審核合格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個工作日;
4、公示期內如無異議,即可領取生產許可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根據企業類型和所在地的不同,前往當地工商管理局,進行工商註冊登記;
2、準備好註冊材料,包括企業名稱、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3、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和核名;
4、審核通過後,進行公告和領證,領取營業執照。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行業的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申請流程和條件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操作時需要根據當地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來確定。同時,在申請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申請合法合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