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的範圍”:
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及其財產,以及被保險車輛上的所有人和財產。所謂“全體人員”是指司機、售票員、裝卸工、乘客、旅客等。這些人不屬於第三者,但下車後除了司機都可以算是第三者。
私人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都不屬於第三者。至於被保險車輛上的財產,是指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所擁有或委托的財產,這些財產不屬於第三者的責任。
理賠流程:事故-報告-調查-損害評估-核價-核損-核賠-賠付。
1.報案:壹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1)事故發生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報案;
(2)後臺接到報案後,要求客戶立即填寫業務事故登記表(電話、傳真報案由後臺填寫);
(3)後臺立即查閱保單復印件,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單號復印保單及保單復印件。
這和附表。檢查保費收費情況,財務人員應在保費收據復印件(業務和統計)上簽字確認(專用繳款書應附協議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內或事故發生前已專項賠付,要求客戶填寫《事故立案查詢表》,並立案(如查勘員負責電話或傳真要求客戶填寫報案),並按報案順序書寫立案號;(5)簽發索賠文件。立案後,向被保險人出具相關理賠文書,告知理賠程序和方式(電話、傳真等。都是檢查人員舉報的);
(6)通知檢查人員,報告損失和事故發生的地點。
上述工作將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2.偵察和損害判定
(1)檢驗人應在收到保險公司內部送達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異地受損標的物的檢驗可委托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相關文件;
(3)指導客戶填寫相關索賠文件。
3.簽收並檢查索賠文件
(1)營業部、各保險分公司後臺人員對客戶提交的理賠文件進行審核,對手續不全的客戶說明需要補充的文件,並返還給客戶。對於證件齊全的理賠,應在《事故報案(理賠)書》(壹式兩份)上簽字,並將黃色復印件退還被保險人;
(2)整理隨附文件和資料後,提交至產險部理賠科。
4.調整審查
(1)核賠師負責人對後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理賠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調整完畢,並提交核賠部負責人審核。
5.同意
(1)財險部權限內的理賠需提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逐級上報財險部權限。
6.賠償結算
(1)核賠科負責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償案件編號,提交賠償收據及計算書至財務部門進行轉賬;
(2)財務部門確認付款後,除紅色的付款收據復印件和計算書外,其余的將被取回。
擴展數據:
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也是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
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照5萬元、654.38+0.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654.38+0.0萬元、654.38+0.0萬元的檔次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654.38+0.0萬元。
參考資料:
第三者責任險_百度百科
車險理賠流程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