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統計局深圳調查隊?國家統計局深圳調查隊?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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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以來,深圳市委、市政府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 "保增長、惠民生、調結構、上水平、抓穩定、促和諧 "的工作目標,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又好又快發展,居民收入快速增長,社會保障力度不斷加大,居民生活水平進壹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進壹步提高。
壹.居民家庭收入較快增長,收入結構繼續優化
(壹)收入繼續較快增長
十七大以來,深圳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居民家庭收入穩步增長。據深圳市600戶居民家庭抽樣調查(下同),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505元,比2007年增長50.2%(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31.7%,年均實際增長7.1%)。從每年的增長情況來看,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幾乎每年都在 9.0%以上,2011 年達到最高點,為 12.7%(詳見下圖)。
(二)工資性收入仍占主導地位,收入結構不斷優化
十七大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成熟和多元化經濟的日益顯現,居民收入渠道由單壹的工資性收入逐步走向多元化,收入結構不斷優化。
1.工資性收入大幅增長,仍占主導地位。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28459元,比2007年增加11704元,增長69.9%,年均增長14.2%。深圳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占總收入的70.5%,仍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十七大以來,深圳通過頒布企業員工工資指導線,多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建立健全企業員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有效促進了企業單位員工勞動報酬的增長;規範各級公務員津補貼,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促進了機關事業單位員工工資較快增長。
2.經營凈收入由負轉正,增速加快。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08年和2009年人均經營凈收入同比分別下降6.1%和5.4%。深圳市委、市政府積極實施應對金融危機的宏觀調控政策,大力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提供小額擔保貸款,鼓勵和幫助下崗職工、大學生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營造了寬松的創業環境,越來越多的人走上了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道路,創業富民工程效果顯現,城鎮居民從事經營創造的財富不斷增加。城鎮居民創業創造的財富不斷增加。同時,由於個體工商戶稅收政策的放寬,減輕了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在壹定程度上促進了深圳居民純收入的持續增值。2010年全市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增速由負轉正,同比增長7.4%,
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5909元,比2010年增長18.1%,連續4年增長18.1%,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同比增長18.1%。
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5909元,比2010年增長18.1%,四年年均增長3.0%。
2011年,深圳個體工商戶或私營企業主及就業人數為0.74人/戶,比2007年增加0.16人/戶。
3、財產性收入不斷增加,比重逐步提高。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1972元,比2007年增加421元,增長27.2%,年均增長6.2%。十七大以來,人均財產性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從 2008 年的 3.9%逐步上升到 2011 年的 4.9%。財產性收入增長的主要原因:壹是租金收入成倍增長,已占據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半壁江山,2011 年人均出租房屋收入 1452 元,比 2007 年增加 528 元,增長 57.2%,年均增長 12.0%。二是房屋買賣增值收入、藝術品銷售收入、郵票和收藏品溢價收入及其他投資收益大幅增長。2011年人均其他投資收入200元,比2007年年均增長2.3倍。
4、轉移性收入增長最快,四年翻了近壹番。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4012元,比2007年增加1975元,增長97.0%,年均增長18.5%。人均養老金或退休收入 2579 元,比 2007 年增加 1537 元,增長 1.5 倍,年均增長 25.4%。十七大以來,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多次提高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失業救濟金標準和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城鎮居民家庭轉移性收入快速增長。
(3)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長快於高收入家庭,高低收入差距縮小
2011年,根據9組相對收入間距不等的家庭分組匯總結果,深圳最低1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999元,同比增加4316元,增長49.7%,年均增長10.6%,增幅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二、消費結構優化,居民消費水平明顯提高
1.消費結構優化,生活水平顯著提高
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消費支出持續增長,抽樣調查顯示,2011年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24080元,比2007年的18474元增長30.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4.3%,年均實際增長3.4%)。其中,服務消費支出 7896 元,比 2007 年增長 32.8%,年均增長 7.4%,增速比消費支出快 2.5 個百分點。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費環境的不斷改善,帶動了居民消費的全面升級和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
(1)食品消費更加註重營養、方便、快捷,外出餐飲支出比重上升
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食品支出8832元,比2007年增長47.0%,年均增長10.1%。食品支出占消費支出的 36.7%(恩格爾系數)。其中,肉禽蛋水產品類、幹鮮瓜果蔬菜類食品消費支出增長較快,四年分別增長57.6%、40.1%和39.0%,年均分別增長12.0%、8.8%和8.6%。
十七大以來,深圳居民家庭食品消費的基本特點是: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居家飲食支出比重下降,外出飲食支出比重上升。居民外出就餐支出從2007年的1398元上升到2011年的2290元,增長63.8%,年均增長13.1%,比食品支出年均增速快2.0個百分點;居民外出就餐支出占食品支出的比重從2007年的23.3%上升到2011年的25.9%,提高2.6個百分點。
(2)衣著類支出平穩增長,比重略有上升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追求個性化、品牌化、高檔化,帶動衣著類消費持續增長。2011年深圳居民衣著類消費支出1913元,比2007年增長38.3%,年均增長8.4%,占消費支出的比重為7.9%,高於2007年的7.9%、0.4個百分點。7.9%,比 2007 年提高 0.4 個百分點。其中,人均衣著支出1492元,比2007年增長46.5%,年均增長10.0%。
(三)住房面積增加,居住條件明顯改善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深圳居民的居住面積、居住條件和居住設施都有了明顯改善。截至2011年底,深圳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為27.9平方米,比2007年增加了3.3平方米;由於居住條件的改善,帶動了居住支出和物業管理費等住宅服務費用的穩步增長。2011年人均居住支出2916元,增長16.7%,年均增長3.9%;其中人均居住服務費支出469元,增長59.7%,年均增長12.4%。
(四)家用電器更新換代加快,家政服務支出快速增長
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支出1632元,比2007年增長53.7%,年均增長11.4%,占消費支出的比重為6.8%,提高1.1個百分點。2011 年人均耐用消費品購買支出 496 元,比 2007 年增長 46.7%。2011 年人均耐用消費品購買支出 496 元,比 2007 年增長 46.6%,年均增長 10.0%。每百戶家庭購買冰箱和洗衣機的數量分別為 7.6 臺和 3.6 臺,分別比 2007 年增加 5.4 臺和 2.0 臺。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務越來越多地進入深圳居民家庭,家政服務支出的快速增長帶動了家庭服務支出的增長。2011年人均家庭服務支出270元,比2007年增長48.4%,年均增長10.4%,其中人均家政服務支出243元,增長44.9%,年均增長9.7%。
(五)藥品支出下降,滋補保健品支出大幅增長
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醫療保健支出900元,比2007年增長6.8%,年均增長1.7%,占消費總支出的比重為3.7%,比2007年下降0.9個百分點。壹方面,隨著醫保覆蓋面的擴大和國家對藥品銷售價格管制力度的加大,2011 年深圳居民人均藥品支出為 370 元,比 2007 年下降 6.1%,年均下降 1.6%。另壹方面,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保健意識逐步增強,用於滋補保健的支出快速增長。2011年人均滋補保健品支出222元,增長39.2%,年均增長8.6%,占醫療保健支出的比重為24.6%,比2007年提高5.7個百分點。
(六)汽車保有量大幅增加,交通支出持續增長
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變,家庭汽車普及率不斷提高。截至 2011 年底,深圳每百戶家庭擁有家用汽車 39.1 輛,比 2007 年增加 14.7 輛,增長 60.1%。2011 年深圳人均交通支出 2655 元,增長 4.6%,年均增長 1.1%;其中,人均車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和運輸服務支出分別為 937 元和 422 元,分別增長 97.6%和 30.9%。97.6%和30.9%,年均分別增長18.6%和7.0%;隨著居民收入的增長和國內旅遊環境的不斷改善,拉動交通支出快速增長,2011年人均交通支出808元,比2007年增加320元,增長65.其中,乘坐飛機、火車、長途汽車的支出分別增長2.3倍、1.5倍和81.6%,年均分別增長35.0%、25.2%和16.1%。
(七)信息化水平顯著提高,通訊消費成為亮點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計算機科學與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居民家庭信息化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家庭計算機擁有量和聯網計算機數量快速增長,截至 2011 年底,深圳居民每百戶家庭計算機擁有量為 118.5 臺,增幅較大。2011 年末,深圳居民每百戶家庭擁有家用電腦 118.5 臺,比 2007 年末增加 43.1 臺;其中聯網電腦 91.0 臺,增加 39.0 臺。其次,手機擁有量和聯網手機數量繼續增加。2011 年末,平均每百戶擁有手機 235.9 部,增加 25.3 部,其中聯網手機 38.1 部,增加 20.5 部。三是居民網購消費支出增加,2011 年人均通過互聯網購買商品或服務支出 144 元,增長 24.3 倍,年均增長 1.2 倍。四是通信支出快速增長。2011 年,人均通信支出 1470 元,增長 23.9%,年均增長 5.5%;其中,人均購買手機支出 184 元,增長 34.5%,年均增長 7.7%;人均電信資費支出1218元,增長23.0%,年均增長5.3%;人均上網費支出291元,增長96.0%,年均增長18.3%。
(八)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下降,保育費、培訓班費用上升,教育支出略有增長
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教育支出1226元,增長9.1%,年均增長2.2%。十七大以來,免費義務教育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城鎮居民教育負擔明顯減輕。2011 年深圳居民人均義務教育學雜費支出僅為 3 元,比 2007 年減少 162 元,減幅達 98.2%,年均減幅達 63.2%;但家長對子女教育的重視程度提高,帶動了幼兒保育費和培訓費的快速增長,2011 年深圳居民人均幼兒保育費和培訓費為 1226 元,增長 9.1%,年均增長 2.2%。2011年深圳居民家庭人均育兒費和培訓費支出分別為246元和395元,分別增長40.9%和1.7倍,年均分別增長9.0%和27.7%。
(九)文娛消費快速增長,休閑生活豐富多彩
隨著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深圳居民的文娛生活更加豐富多彩。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文化娛樂服務支出911元,比2007年增長57.3%,年均增長12.0%。集體旅遊、戶外運動等文娛活動逐漸成為居民業余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1年,深圳居民人均集體旅遊和其他文娛活動支出分別為480元和310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60.2%和92.4%,年均增長12.5%和17.8%。
三、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完善,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隨著深圳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以及公積金政策的實施,社會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居民社會保障支出逐年增加。2011 年,居民人均社會保障支出 2511 元,比 2007 年增長 2.2 倍。2007年增長2.2倍,占家庭總支出的6.2%,比2007年提高3.2個百分點。其中,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360 元,增長 7.3 倍,年均增長 69.9%;個人繳納養老金支出 1672 元,增長 1.9 倍,年均增長 30.8%;個人繳納醫療基金支出 453 元,增長 2.0 倍,年均增長 31.6%;個人繳納失業金和其他社會保障支出分別為 9 元和 16 元。個人繳納失業金和其他社會保障支出分別為 9 元和 16 元,分別增長 2.1 倍和 2.5 倍,年均分別增長 32.4%和 36.9%。十七大以來,深圳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為廣大市民****,享受改革發展成果提供了豐富的物質基礎,促進了社會保障能力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