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食品安全,是被放大了很多倍來看待的,包括監管也是從嚴監管的,實際上食品安全並不是壹般人感覺的那樣可怕,而且食品安全的安全性,也有很多相對性的。
例如致癌物質名單:除了壹部分確認會致癌的物質,還有很多都是可疑致癌物質,也就是目前並不能百分百確認壹定就會致癌,只是比較可疑。
但為了所有人的安全著想,就列入可疑名單,方便科學研究,也防止有消費者誤食,減少健康風險。
例如不合格食品,這個不合格,是法律上的不合格,並不壹定就是本身已經出現了質量問題的產品。比如過了保質期,過期壹天兩天,食品就壹定不安全了嗎?並不是,有很多食品並不是變質了。只是壹般人無法辨認過期食品是不是已經變質,所以直接禁止過期食品食用以免出現危害情況。
監管從嚴的原因,並非超標產品就是絕對性的不安全。例如防腐劑山梨酸在面包裏,國家限定用量是≤1.0g/kg。如果是壹個面包0.99g/kg的含量,另外壹個面包1.01g/kg的含量,按照法規,壹個超標壹個不超標,相差0.02g/kg,就是安全和不安全的天壤之別嗎?當然不是。
為了確保人身健康安全,國家在制定限量標準壹般是按照科學研究結果的50倍等情況設定的。就是當科學家證明山梨酸在面包裏含量50g/kg,此含量會對人體產生壹定的危害,那限量標準就定在1.0m/kg。
是否對健康產生危害,還和有毒有害物質的量有關系。例如黃曲黴毒素是確認的壹級致癌物,在發黴的花生和瓜子裏都有存在。很多人都吃過有苦味的花生和瓜子,但我們壹沒有得癌癥,二沒有生病,這是因為吃入的黃曲黴非常微量,不足以對人體健康產生實質性危害。
目前的科技水平,我們無法完全杜絕有毒有害物質存在於食物中。像重金屬鉛,在各類食品中,都有壹定微量的存在,連水都無法避免完全無鉛。
綜合以上,基本上可以說明,食品安全,都是相對來說的。沒有絕對的完全安全,只有相對的法律安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