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關於鄉村醫生的待遇,國家只是出臺了壹個大的政策,國家規定鄉鎮衛生院是公益事業。特別是新農合和不良藥品零差價制度實施後,鄉鎮衛生院的公益性更加凸顯。大部分地方由縣衛生局管理,工資70%由縣財政直接撥付,30%由縣財政根據藥品實際差價進行補貼。全國各地經濟條件不同,實施進度不同,但這是大政方針和大方向,遲早要實施。中央高度重視鄉村醫生社會養老:1。認真研究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各級政府在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中,要優先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障和基層衛生隊伍的更新。由政府牽頭,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將鄉村醫生納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範圍,制定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建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不再給未來留下歷史遺留問題,產生重復無效投資。2.按照因地制宜、認清歷史、分類投保的原則制定養老保險政策。根團地區根據當地財政狀況和國家社會保障政策,積極借鑒先進地區發展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經驗,充分考慮鄉村醫生的歷史原因,確定了老人按老辦法、新人按新辦法參保的原則,明確了補貼政策。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未達到享受養老待遇年齡的鄉村醫生,由政府、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補繳並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可由政府根據其工作年限給予壹次性養老補貼。3.由政府牽頭,多渠道落實補貼資金。鄉村醫生養老保險資金由政府、用人單位和個人合理承擔,財政份額由各級政府按比例分擔。壹是可以用壹定比例的公共衛生服務資金補貼養老保險;二是建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補助,也可以優先作為補助資金,解決鄉村醫生不足或民族養老保險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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