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入鄭人員。實行 "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隔離 "的管理措施,紅碼期間,不得外出。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3天各進行壹次核酸檢測。
(2)對高危區外溢開展 "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紅碼期間不外出,在居家隔離的第1、3、5、7天各進行壹次核酸檢測。管理期從離開高危區開始計算,直到滿 7 天。檢出後,立即對外溢人員進行 1 次核酸檢測,隨後按要求實施控制;檢出外溢時,如外溢人員已離開高風險區域 7 天以上,立即完成 1 次核酸檢測,無需進行居家隔離。
(三)低風險區7天內有出差史的進(返)鄭人員實行3天3檢(常態化防控時調整為3天2檢),並做好健康監測,非必要本人不外出。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重慶市、廣州市、廣東省、蘭州市、甘肅省、青海省、西寧市、河北省、石家莊市等、對有疫情報告的縣(市、區、旗)來(回)鄭人員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護。
(五)其他未劃定高風險區但在7日內有本地病例報告的具(市、區)要(回)鄭人員參照低風險區管理。(具體名單參照每日《河南省新增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高、低危地區及7日內有本地病例報告地區分布提示》。)
(六)市外來(返)鄭人員,均需提前3天報告,如實提供行程單、查驗健康代碼、行程代碼及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中:省外來(返)鄭人員抵鄭後,還需第壹時間在交通站點(機場、火車站、汽車站、高速公路服務站等)辦理免費 "落地即走 "手續。)進行免費 "落地即檢",即檢即走,不必等待核酸檢測結果,實行抵鄭後三天
檢(防控時間常態化),調整為三天兩檢),並實行抵鄭後三天三檢。調整為三天兩檢),期間不就餐、不聚會,不去人員密集場所,外出做好個人防護,按時參加核酸檢測。從省內來(回)鄭州的人員,到達鄭州後24小時內主動參加核酸檢測。涉及疫情風險區的來(返)鄭人員按照相關防控措施實施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