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量刑如下:
1、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掘爛空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個人私自賣藥的,涉嫌非法經營罪,將會依法取締,銷售的藥品以及違法所得,同時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經出售的和沒有出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構成犯罪,將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經營罪數額認定: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未達到追訴標準的非法經營行為,只能以壹般違法行為論處。
綜上所述,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