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工:分管利用科、地籍測繪科、地價管理辦公室、各分局。聯系懷遠縣。
姓名:朱寧
:朱 寧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辦公室、審批科、政治處、機關黨委(含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信息中心。聯系固鎮縣。
姓名:鄒軍
:鄒 軍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耕保科、法規監察科、財務科、監察支隊、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征地管理辦公室。聯系五河縣。
姓名王五洲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工:分管監察室;協管法規監察科、財務科。聯系淮上區、經開區。
姓名:王婉如
:王婉茹
職務:總工程師
:總工程師
分工:分管規劃科、礦產資源開發與儲量科、地質環境與地質勘查科、地質環境監測站。聯系龍子湖區、高新區。
姓名:方軍
:方軍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
分工:協助分管公文、信息化建設、教育培訓、科技交流等工作,協管辦公室、信息中心。聯系蚌山區、禹會區。
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科)
1.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文件起草、文電處理、檔案、保密、安全、接待等有關事宜;負責信息綜合、科技交流、新聞宣傳等工作。
2.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協助管理縣級國土資源部門領導班子;組織指導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3.負責蚌埠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協調工作。
執法監察科(政策法規科)
1.負責土地、礦產、測繪管理規範性文件的擬定;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國土資源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系統法規和業務培訓工作。
2.負責國家土地、礦產和測繪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開展土地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和礦產、測繪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等行政行為。
規劃
組織編制和實施蚌埠市土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計劃和專項規劃;參與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城市(鎮)總體規劃、鄉(鎮)、村莊建設規劃等專項規劃的審查;指導審查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測繪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測繪項目的計劃和調度。
耕地保護科
負責蚌埠市城鄉土地征用工作;承辦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審查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耕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農用地轉用管理政策;指導農用地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指導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管理政策。
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實施監督檢查。
地籍管理科
統壹管理蚌埠市城鄉土地管理和地籍工作;管理和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土地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和土地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地籍管理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實施,制定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地籍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市區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負責地籍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城區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
測繪管理科
負責蚌埠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工作;組織管理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社會服務;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測繪市場管理;負責測繪任務登記、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測繪成果管理。負責測繪任務登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測繪成果管理和數據匯交。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和保護測量標誌;監督實施測繪行業標準化工作;依法管理地圖市場;協助省測繪主管部門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和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方法。
財務
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事務;編制年度公用經費、專項資金預算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承擔國家、省、市財政撥付的地球化學測量、測繪、國土等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對局機關行政事業管理啊收費進行財務監督和管理;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土地收儲礦產資源的籌資工作。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土地收回的籌資和使用、土地收益的征收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局財務工作並負責綜合統計。
蚌埠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的管理辦法;負責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審批管理工作;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引和鄉(鎮)、村土地利用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工作,管理集體土地使用權人的土地使用權。蚌埠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集體非農業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土地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定;負責評估地價的備案管理;依法對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蚌埠市國土資源局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科
1.負責蚌埠市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年檢和采礦權轉讓的審批登記工作;依法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的預申請和采礦權的招標(投標)、拍賣工作;依法組織征收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承擔礦業權評估結果確認和小型以下礦山企業認定工作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單位資質認定的具體業務工作。
2.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並對防治和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測、監督防止超采和汙染地下水;認定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啊評估結果;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做好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景觀、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的認定工作。
3.組織擬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準、規範和有關實施細則;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統計和分析;組織建立和完善全市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的專家制度;監督管理地質資料的匯交;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成果確認的業務工作。組織全市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安排地質勘查專項資金;負責探礦權初審工作;依法對全市地質勘查單位的資質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全市地質勘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調解地質勘查糾紛和爭議,維護地質勘查秩序。
派出機構
市國土資源局龍子湖分局
市國土資源局蚌山區分局
市國土資源局禹會分局
市國土資源局淮航分局
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
市國土資源局鳳凰山分局
市國土資源局
經濟開發區分局
燕山中心所
秦中新所
小蚌埠國土所
李樓國土所
長淮國土所
吳小街國土所
梅橋國土所
曹老集國土所
直屬單位單位
蚌埠市土地儲備中心
蚌埠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
蚌埠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蚌埠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蚌埠市土地估價所
辦公地址
地址No.164,蚌埠市交通路1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