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報銷
(1)普通門診報銷比例50%,每人每年報銷封頂80元;
(2)門診觀察每日最多可報銷30元,每年最多可報銷1000元;
(3)門診大病報銷比例50%,肝硬化、腦血栓及腦溢血後遺癥、類風濕性關節炎、股骨頭壞死、合並並發癥的高血壓、糖尿病、肺心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或組織移植抗排異治療、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報銷封頂線1萬元;惡性腫瘤、尿毒癥、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報銷封頂線3萬元。
2、住院報銷
(1)鄉鎮級住院報銷起付線200元,報銷比例85%;
(2)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70%;
(3)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55%;
(4)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50%;
(5)經縣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同意轉診備案,並在縣域外除市級、省級定點的醫療機構住院的,統壹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40%,保底報銷比例20%;
(6)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中藥飲片及中醫針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藥物非手術療法補償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0%。德州市市級、縣級中醫院、婦幼保健院起付線降低200元,補償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5%;
(7)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20種重大疾病在市、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新農合報銷比例70%;
(8)自身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除規定不予報銷的情形項目外,統壹住院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執行分段原則,參合人員在16周歲至60周歲之間的,報銷比例20%;低於16周歲、高於60周歲的,報銷比例30%;
(9)參合孕產婦住院自然分娩、剖宮產統壹實行定額補償,自然分娩補償500元,剖宮產補償1000元;
(10)參合人員在同壹參合周期、同壹醫療機構多次住院的,首次扣除起付線,再次住院起扣除起付線的50%。
參合農民每人每年門診、住院累計報銷封頂線20萬元。
3、大病報銷
國家確定的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20類重大疾病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後,剩余合規費用8000元以下部分報銷17%,超過8000元以上部分報銷73%,個人最高年補償限額20萬元。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報銷流程如下:
1、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人員情況申報表》並蓋章;
2、將填寫好的《申請表》拿到社保機構審核;
3、審核通過後,可直接憑借醫保卡在聯網醫療機構、藥店刷卡結算。
三、新農合異地報銷材料:
1、患者的《農合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
2、全省統壹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外地務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需提供務工所在單位或居住地村級以上部門證明)
3、診斷證明;
4、出院證;
5、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
6、住院收費發票;(如提供地方稅務監制的民營醫療單位發票,須提供其衛生主管部門確定其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文件,是復印件要加蓋出臺文件單位的公章)
7、加蓋公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出院小結)
四、新農合異地報銷比例和本地壹樣,全國都是按同壹報銷標準執行報銷的:
1、鄉鎮衛生院報銷,起付線為100元,報銷比例為90%;
2、縣級定點醫院報銷,起付線為200元,報銷比例為82%;
3、市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500元,那麽報銷比例為65%;
4、省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700元,報銷比例為55%;
5、省外非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為45%。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 》
第二十八條 參保人員出院時,按照醫療機構出具的《省(區、市)跨省異地就醫住院結算單》結清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結算。參保人員因故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的,相關信息由醫療機構上傳,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回參保地按規定報銷。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