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包裝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程序如下:
(1)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資格;
(2)按照食品經營的主營業務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經營方案;
(3)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與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等場所相適應,與有毒、有害場所和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4)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或者設施;
(5)具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制度;
(6)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
2、法律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家境內從事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及其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壹、食品經營許可實行壹地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壹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壹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二、食品預包裝許可需要哪些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場所使用證明聲明;
4、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身份證明;
5、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使用證明;
6、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7、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8、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的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過程的證明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