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會有人認為法律違法與我無關?當然有。因為這套法律管理從上到下什麽都管,所以造成了有些藥在藥店買不到,只能在醫院買的現象,不僅僅是為了讓妳方便便宜,而是壹套法律管理。藥品分類。醫生的處方權會涉及很多大的方面。不是基於個人得失。
就是讓整個醫療機構更好的服務更廣泛的人群,然後有人說藥買不到便宜,那還能服務什麽?災難的問題比妳想象的要重要得多,涉及到全世界的科技、商業、各種法律。所以只能買壹些藥店在醫院買不到的藥。這不僅不以妳的意誌為轉移,連國家也沒辦法,因為這涉及的不是壹個人,而是全世界。
壹般來說,藥企的藥品進入醫院的過程和藥店銷售的過程是不壹樣的,由不同的部門和銷售人員負責。從策略上來說,有些藥物在醫生開的情況下效果更好,而在患者不太可能在藥店購買的情況下,藥企會優先進入醫院,而不是在藥店銷售,這樣更有利於該藥物在醫院的銷售。
這樣醫院會更願意使用這類藥物,因為醫生開好賬單後,患者不容易拿著單子去周邊藥店買藥,減少了醫院的收入。當然,也有醫院沒有而只有藥店才有的藥物。這時候醫生也會主動建議患者去周邊藥店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