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中高風險區所在的縣回到萍萍的人,到達後在集中隔離場所隔離7天,然後在家觀察7天。集中隔離前、集中隔離期滿時、居家隔離期滿時,分別進行1核酸檢測。
2.對平後14天,平後第7天和第14天,全省低風險地區重點行業從業人員(如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的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從業人員、交通工具從業人員)進行家庭健康監測。
3.從海外返回萍萍的人員將在入境地點被隔離65,438+04天,抵達後在家中被隔離7天。隔離結束,將進行1核酸檢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可以對下列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定活動的事項,依照法定條件需要批準的;
(二)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和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務並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需要確定具有特殊聲譽、特殊條件或特殊技能的資格和資質;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審批的;
(五)設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等。,這需要確定主體資格;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