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部關於強化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疫情處置進展,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規定,經專家組綜合研判,決定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在番禺區全域實行防控措施如下:
壹、嚴格控制人員流動。市民除接受核酸檢測和緊急就醫等,原則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門、不紮堆、不聚集。村落、社區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入口嚴格實行測溫、掃場所碼和查驗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核酸檢測中證明等措施。
二、實行臨時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運行、醫療、應急和疫情防控相關的車輛,以及地鐵、公交在落實相應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車輛不得流動。
三、除承擔防疫任務的醫務工作者、保供人員、村工作人員、誌願者、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其他人員原則上居家辦公,或就地轉為村誌願者,向所在村報到,全面參與村防疫工作和村服務。
四、各高校、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實施封閉管理。中小學階段學校、幼兒園暫停返校及線下教學。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教學,托育、托管機構暫停服務。
五、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運行的水、電、燃油、燃氣、通訊、環衛、糧油肉菜供應、生活超市、藥店、醫療機構、餐飲類企業等行業和場所正常運行外,其余經營性場所壹律暫停營業,進入以上場所須掃場所碼並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核酸檢測中證明。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印發之日起施行,後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適時調整。對不履行主體責任、拒不執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傳播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責。感謝廣大市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廣州市番禺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