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檢查術語
(1)表明身份。妳好,“我是XXX單位的執法人員XXX,執法證號XXX,這是我的執法證(出示妳的證件)”。
(2)告知執法檢查事項。“根據檢查工作計劃(或因群眾舉報),我們將對您(單位)的XXX情況進行調查(檢查),請予以配合”;“根據法律,妳有義務回答詢問,協助調查(檢查)。我們將依法對詢問和檢查進行筆錄,請註意陳述的真實性。”
2.現場執法條款
(1)請對方介紹情況。例:“請介紹壹下妳(單位)就此次執法檢查的內容開展的相關工作。在執法檢查中,我們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確保本次執法檢查透明、規範、合法、公正。”
(二)要求當事人在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上簽字確認。例:“這是現場檢查的記錄和詢問的記錄。請仔細檢查。如果正確,請在此簽名確認”。
執法書的特點:
1,合法作者發布。
法律作者是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及其領導人。
2.它具有法律權威和現行效力。
法律權威是指公文在法定的時間和空間內,能夠對受文人的行為產生壹定程度的強制影響。現行學用是指公文在其內容所針對的現行公務活動中,具有直接發揮實際效果的依據和憑證作用。
3.公文有規範的樣式和具體的處理程序。
公文的標準樣式是指公文的樣式和格式必須符合國家的統壹規定。收發文件有壹定的處理程序,各個環節有序規範,不允許壹意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