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應的名詞解釋如下:
不良反應指的是按正常用法、用量應用藥物預防、診斷或治療疾病過程中,發生與治療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其特定的發生條件是按正常劑量與正常用法用藥,在內容上排除了因藥物濫用、超量誤用、不按規定方法使用藥品及質量問題等情況所引起的反應。
凡用藥後產生與用藥目的不相符的並給病人帶來不適或痛苦的反應統稱為不良反應。藥物的不良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反應、變態反應、後遺效應、繼發效應、特異質反應、及“三致”(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
不良反應的分類:
藥品不良反應分為A,B兩大類。A類反應主要是毒副作用,B類反應則為特異質或特應性反應。少數特異質者對於某種或某幾種藥物可出現極為敏感或極不敏感的反應。特應性的意思是“壹個人所具有的特性;特有的易感性;奇特的反應”。
藥品不良反應按嚴重程度分級
輕度:指輕微的反應或疾病,癥狀不發展,壹般無需治療。
中度:指不良反應癥狀明顯,重要器官或系統功能有中度損害。
重度:指重要器官或系統功能有嚴重損害,導致殘疾或縮短或危及生命。
與不良反應相關的藥品
1、康泰克(復方制劑):康泰克中的鹽酸苯丙醇胺可導致出血性卒中。
2、拜斯亭(西立伐他汀):拜斯亭可以導致橫紋肌溶解癥,特別是與吉非羅齊使用時,嚴重的導致腎功能衰竭,死亡。
3、諾美亭(西布曲明):西布曲明可導致危及生命的高血壓。
4、息斯敏(阿斯咪唑):息斯敏和西沙比利在同其它藥物使用時,常因其它藥物的影響,在人身體內發生蓄集,導致心臟毒性,發生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嚴重的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