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範圍包括2020年以來各市縣在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銷售項目、住房租賃和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檢查內容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銷售項目、住房租賃項目和物業服務項目四個方面。具體要求如下:
房地產開發項目方面。重點檢查工程建設(含消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具體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法律法規開工建設的;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含消防)開發建設的;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按期交付使用的;房屋滲漏、開裂、空鼓、消防等質量問題突出的;未按標準建設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小區的。
商品房銷售項目方面。重點檢查《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以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具體包括: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挪用交易監管資金;以購房為目的,套取或協助套取 "經營貸"、"消費貸 "等非個人住房貸款;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反房地產經紀法律法規。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 "等費用,變相提高房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編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針對住房租賃項目。重點檢查《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具體包括:未提交開業報告擅自經營的;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的;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審核責任的;克扣租金押金的;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行驅逐承租人的;存在 "高進低出"、"長收短付 "等高風險經營行為的。高投入、低產出"、"長收短付 "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業務;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
物業服務項目方面。重點檢查《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具體包括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的;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小區停車等有償服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和投訴電話,以及業主***有部分經營收益、維修資金使用信息的;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的收費項目收取費用的;擅自利用業主***有部分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有部分經營收益的;未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物業公***有部分消防安全管理,以及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防範服務,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的;物業服務合同被依法解除或者終止,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