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辦綜合協調機構的政務工作;
2.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宣傳等機關日常運行,以及安全保衛、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信訪、政策法規、統計管理、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和機關安全生產等工作;
3.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4.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聽證;
5.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的窗口工作;
6.負責工會工作;
7.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人事和財務科
1.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事管理;
2.實施職業藥師資格認證制度;
3.承擔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初步資格考試和藥學繼續教育;
4.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
5.負責黨務、婦委會、共青團工作;
6 .負責局精神文明建設;
7.負責計劃生育等工作;
8.管理機關的財務、經費、設備和國有資產;
9.承擔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10.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安全監管處
1.負責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2 .承擔餐飲服務和保健食品經營許可管理;
3 .承擔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的調查和監測;
4.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藥品安全監管科
1.負責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和制劑的監督管理;
2.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
3.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國家標準的實施;
4 .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
5.負責藥品零售許可證管理;
6.負責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的監督管理;
7.組織建設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和供應網絡;
8.頒發第壹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
9.組織監測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10.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檢查科
1.組織查處餐飲服務中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和使用中的重大違法行為;
2.制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檢查制度;
3.指導和監督分局、縣局的稽查執法、廣告監測、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
4.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
5.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專業市場分會
1.負責餐飲服務中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2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醫療機構制劑等的監督管理;
3.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
4.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國家標準的實施,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5.組織查處餐飲服務中的違法行為;
6.組織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究、生產、經營和使用中的違法行為;
7.負責餐飲服務、保健食品經營和藥品零售許可的初審工作;
8.承辦市局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7)譙城區分局
1.負責餐飲服務中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2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醫療機構制劑等的監督管理;
3.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
4.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國家標準的實施,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5.組織查處餐飲服務中的違法行為;
6.組織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究、生產、經營和使用中的違法行為;
7.負責餐飲服務、保健食品經營和藥品零售許可的初審工作;
8.承辦市局、譙城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