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報銷比例:鄉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2、城鎮居民,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符合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65438+萬元,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壹級醫院沒有起付標準,報銷比例60%。
貧困戶看病優惠政策如下:
1,在鎮村衛生室看病,壹般醫藥費全報。9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住院報銷。
2.特殊慢性病門診年報銷金額比非貧困人口多20%。
3、在縣定點醫院住院治療,免押金,先診療後付費。
4.省市縣定點醫院住院合規費用報銷比例比非貧困人口高10個百分點。
5.新農合住院基本報銷每人每年最多可報654.38+0.3萬元。
6、住院費用在新農合基本報銷後納入大病保險,起付線降至3000元。
7、貧困群眾門診費用全額救助,低保對象救助50%。日常門診救助最高每年1000元,重特大疾病門診救助最高每年5000元。
8、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後,住院費用根據救助對象類別,按比例達到年度救助限額。
綜上所述,健康扶貧政策針對貧困戶,對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費用(每人每年180元)進行全額補助。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進壹步提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