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註冊條件和要求具體如下:
申請執業藥師註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2、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4、經執業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予註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到申請註冊之日不滿二年的。
3、受過取消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處分不滿二年的。
4、國家規定不宜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其它情形的。
執業藥師註冊流程。
1.申請。申請執業藥師註冊人員需先登錄執業藥師註冊網絡服務平臺,提交個人信息和註冊信息,網上申報成功後,打印註冊申請表。
再按照執業藥師首次註冊、再次註冊、變更註冊、註銷註冊需知上的要求,把所需提交的資料交到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辦理。
2.受理對不符合申請註冊條件或註冊材料不全者不予註冊,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並通知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或不受理《執業藥師(首次、再次、變更、註銷)註冊》,應當出具加蓋本部門專用印章並註明日期的《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查。由窗口人員負責進行資料審查。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4.作出決定。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材料合格後,對符合條件者予以首次註冊、再次註冊、變更註冊或註銷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