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規定(暫行)

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規定(暫行)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了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反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必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準確。第三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適用本條例的規定對違法單位和個人予以行政處罰。第二章 管轄 第四條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轄區內發生的違反《藥品管理法》和《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的壹般違法行為。第五條 區(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轄區內發生的重大、復雜違法行為。第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本轄區內發生的重大、復雜違法行為。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等上述管轄權限有指定管轄權的地區,按規定執行。第八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全國範圍內重大、復雜的違法行為。第九條 衛生行政部門發現查處的違法行為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第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在查處違法行為中,發現當事人涉及其他領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衛生行政部門。第十壹條 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到衛生行政部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上壹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管轄。第十二條 移送的案件由移送地衛生行政部門填寫《違法案件移送單》(附表1)。

移送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案件查處結果函告移送地衛生行政部門。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單位和個人有違法行為的,可以會同軍隊衛生行政部門查處,行政處罰決定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第三章 受理與立案 第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設置的藥品監督機構受理下列案源:

(壹)藥品監督檢查發現的;

(二)藥品檢驗發現的;

(三)舉報屬實的;

(四)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移交的。

案件受理後,應填寫《案件受理登記表》(附表2) 第十五條 經初步調查,認為應當立案的,經辦人必須填寫《立案申請書》(附表3)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主管領導。

衛生行政部門主管領導應當在接到《備案申請書》後七日內作出是否批準備案的決定。第四章 調查取證 第十六條 經批準立案的,應當成立由藥品監督員組成的辦案組。辦案組成員(以下簡稱承辦人),應當為三人以上單數。第十七條 承辦人認為自己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的,應當申請回避,由衛生行政部門主管領導決定。第十八條 凡調查取證,必須有兩名以上承辦人參加,並出示身份證明。

現場調查應當制作現場調查筆錄(附表4)。第十九條 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第二十條 調取證據應當調取原件、原物。調取原件、原物有困難的,可以由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提交的證據中復制件、照片、復印件、摘錄件上加蓋印章,並註明 "與原件、原物相同 "或者說明的字樣。第二十壹條 承辦單位對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假藥、劣藥、疑似藥品,應當當場取證、取樣、扣押(附表5),並出具《藥品臨時管理決定書》(附表6)。第二十二條 凡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調查筆錄、現場筆錄等,均為定案證據。第五章 立案與送達 第二十三條 調查結束後,承辦人應當寫出案件調查報告。內容包括案由、案情、違法事實、處理意見等。需要作出行政處罰的,填寫《行政處罰決定書》(附表7)報衛生行政部門主管領導決定,重大、復雜案件的行政處罰,報衛生行政部門辦公會議審議。

衛生行政部門主管領導或者辦公會議應當在收到案件調查報告、《行政處罰意見書》後十日內作出具體決定。第二十四條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填寫《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附表8)由承辦人送被處罰單位或個人簽收。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不在場的,交單位其他負責人或收發管理人員簽收;被處罰個人不在場的,交與其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第二十五條 拒收《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人員到場,說明情況,在《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送達回執》(附表9)上註明拒收理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蓋章),將《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書》留在被處罰單位或者個人處,即視為送達。

  • 上一篇:沒有司機願意去上海三萬趟。疫情期間物資運輸有哪些困難?
  • 下一篇:新生兒保溫箱壹天多少錢?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