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生產企業對已確認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應當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將藥品不良反應、合理用藥信息及時告知醫務人員、患者和公眾;采取修改標簽和說明書,暫停生產、銷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
對不良反應大的藥品,應當主動申請註銷其批準證明文件。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對收集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進行分析、評價,並主動開展藥品安全性研究。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將藥品安全性信息及采取的措施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應當對收集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和評價,並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
省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應當每季度對收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進行綜合分析,提取需要關註的安全性信息,並進行評價,提出風險管理建議,及時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分析評價結果,可以采取暫停生產、銷售、使用和召回藥品等措施,並監督檢查,同時將采取的措施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各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應當對收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進行統計和分析,並以適當形式反饋。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應當根據對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的綜合分析和評價結果,及時發布藥品不良反應警示信息。
註意事項:
如果藥物不良反應的癥狀比較重,比如出現胸悶、氣促,甚至有呼吸困難的情況,建議還是及時的撥打120,於正規醫院的急診科就診,往往需要給予心電監測、吸氧、密切觀察不良反應。如果出現過敏性休克,往往還要給予積極的搶救治療,並且還要給予抗過敏和補液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