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或企業在職工患病、工傷、生育時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等。我國職工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當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應按比例繳納保險費。2019 年 11 月,國家醫保局推出全民醫保電子憑證系統,在河北、吉林、黑龍江、上海、福建、山東、廣東等部分城市先行試點。到 2020 年,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將穩定在 95%以上,參保人數將達到 13613.1 萬人。
1.醫療保險是指以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為給付保險金條件,對被保險人在診治期間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的保險。
2、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具有強制性、互助性、社會性等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征。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醫療保險費用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疾病或傷害造成的醫療風險。與其他保險壹樣,醫療保險也是以合同的形式向受疾病威脅的人預收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到醫療機構就診並發生醫療費用時,醫療保險機構應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因此,醫療保險還具有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兩大保險功能。
3、將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分散到所有受到同壹風險威脅的成員身上,用集中的醫療保險基金對疾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補償。醫療保險的責任範圍較廣,壹般根據醫療服務的特點來區分醫療費用,主要包括醫生門診費用、藥品費用、住院費用、護理費用、住院雜費、手術費用、各種檢查費用等。